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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用燈絲燈泡前照燈

Motor vehicle headlamps equipped with filament lamps
標準號:GB 4599-2007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4599-2007
發布時間:2007-11-01
實施時間:2008-06-01
首發日期:1984-08-02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許謀和、費音、王華、孫國雄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照明與信號設備
ICS分類:照明、信號和報警設備
提出單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起草單位:上海汽車燈具研究所
歸口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汽車用燈絲燈泡前照燈和封閉式前照燈的配光性能、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等。本標準適用于 M、N類汽車使用的各種類型前照燈(氣體放電光源前照燈除外)。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對應于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ECE R1-1998《關于裝用R2和/或HS1類燈絲燈泡,發射非對稱近光和/或遠光的機動車前照燈認證的統一規定》、ECE R5-1998《關于發射歐洲非對稱近光和/或遠光的機動車封閉式前照燈(SB)認證的統一規定》、ECE R8-1999《關于裝用(H1、H2、H3、HB3、HB4、H7、H8、H9、HIR1、HIR2和/或H11類)鹵鎢燈絲燈泡,發射非對稱近光和/或遠光的機動車前照燈認證的統一規定》、ECER20-1998《關于裝用(H4 類)鹵鎢燈絲燈泡,發射非對稱近光和/或遠光的機動車前照燈認證的統一規定》、ECER31-1998《關于發射非對稱近光和/或遠光的機動車鹵鎢封閉式單元(HSB)認證的統一規定》和ECER112-2001《關于裝用燈絲燈泡,發射非對稱近光和/或遠光的機動車前照燈認證的統一規定》,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主要差異如下: ---刪除了管理條款; ---刪除了農用或林用拖拉機和其他慢速車輛用前照燈(或SB燈光組)附件; ---刪除了HSB燈光組電氣連接(插片)附件; ---刪除了檢驗員抽樣的最低要求附件; ---增加了相關燈絲燈泡和封閉式燈光組的光電性能表和電性能表; ---增加了檢驗規則,并修改了試驗方法。 主要技術要求,如:一般要求、配光性能、光色、測試屏幕(右側行駛)、前照燈的配光性能穩定性試驗、塑料配光鏡前照燈的要求---配光鏡或材料試樣和整燈試驗、試驗程序、漫射光和透射光的測量方法、機械磨損試驗方法、粘膠帶附著力試驗、制造商一致性檢驗的最低要求則與上述法規一致。 本標準代替GB4599-1994《汽車前照燈配光性能》,與前版相比較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由前版《汽車前照燈配光性能》改為本版《汽車用燈絲燈泡前照燈》; ---修改了前版第3章術語的內容,改為本版第3章的術語和定義; ---修改了前版第4章前照燈同一型式規定的內容,改為本版第4章的前照燈的不同型式; ---修改了前版的6.2,增加了HS1、HB3、HB4、H7、H8、H9、H11、HIR1和HIR2類型燈泡,擴大了燈絲燈泡的使用范圍; ---修改了前版的第7章,刪除了7.6,半封閉式前照燈近光Ⅲ區增加了八個測試點; ---修改了前版的第8章試驗方法和第9章檢驗規則; ---增加了反射鏡可調節的半封閉式前照燈配光性能試驗方法; ---考慮到快速發展的交通運輸對汽車照明的要求,本標準按ECE 有關法規增加有關彎道照明的內容; ---增加了附錄A前照燈的配光性能穩定性試驗; ---增加了附錄B塑料配光鏡前照燈的要求---配光鏡或材料試樣和整燈試驗; ---增加了附錄C試驗順序; ---增加了附錄D漫射光和透射光的測量方法; ---增加了附錄E機械磨損試驗方法; ---增加了附錄F粘膠帶附著力試驗; ---增加了附錄G配光性能穩定性試驗的點亮方式示例。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 和附錄F都是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的附錄G 是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實施之日起,GB4599-1994廢止。新申請型式檢驗的汽車用燈絲燈泡前照燈必須符合本標準。 本標準實施的過渡要求:對于本標準實施前已通過型式檢驗的燈絲燈泡前照燈,給予60個月的過渡期。 本標準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由上海汽車燈具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許謀和、費音、王華、孫國雄。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4599-1984、GB4599-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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