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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 燃氣灶具

The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Gas Ranges
標準號:HJ/T 311-2006
基本信息
標準號:HJ/T 311-2006
發布時間:2006-11-15
實施時間:2007-0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環境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
作廢日期:2018-03-01
出版機構:中國環境出版社
標準分類: 基礎標準與通用方法
ICS分類:環境和環境保護綜合
提出單位: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
起草單位:國寶國家環境保護局環境發展中心
歸口單位:國家環境保護局科技標準司
發布部門:國家環境保護局
主管部門:國家環境保護局
標準簡介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減少燃氣灶具在生產和使用過程中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影響,改善環境質量,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燃氣灶具類環境標志產品的基本要求、技術內容和檢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適用于城市燃氣的燃氣灶具產品,其中包括:a. 單個燃燒器標準額定熱流量小于 5.23kW(4500kcal/h)的灶。b. 標準額定熱流量小于5.82kW(5000kcal/h)的烤箱和烘烤器。c. 標準額定熱流量符合a、b規定的烤箱灶。d. 每次燜飯的最大稻米量在4L以下,標準額定熱流量小于4.19kW(3600kcl/h)的燃氣飯鍋。使用非城市燃氣的燃氣灶具可參照執行。本標準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自實施之日起代替《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技術要求 節能、低排放燃器灶具》(HJBZ19—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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