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witche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fixed-electrical installations—Part 1:General requirements
標準號:GB 16915.1-2014
GB16915的本部分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的分類、標志、防觸電保護、結構要求、機械性能、電氣性能等技術要求。本部分適用于戶內或戶外使用的,僅用于交流電、額定電壓不超過440V,額定電流不超過63A 的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手動操作的一般用途開關。裝有無螺紋端子的開關的額定電流限為最大16A。本部分涵蓋的開關是指預期用以控制正常使用的:———鎢絲燈負載電路;或———熒光燈負載(包括電子鎮流器)電路;或———功率因數不低于0.95的實質上電阻式負載電路;或———額定電流不高于10A 且功率因數不低于0.6的用于電機負載的單相電路;或———自鎮流燈負載電路(如,LEDi或 CFLi);或———鹵素燈負載電路;或———以上類型的組合電路。注1:正在考慮將適用范圍擴大到額定電壓高于440V 的開關。注2:正在考慮增加用于電機負載的額定電流為10A 的開關。注3:目前暫時將額定電流大于10A 的開關視為用于電機負載的10A 的開關。本部分亦適用于開關的安裝盒,但不適用于暗裝式開關的安裝盒。注4:對暗裝式開關用的安裝盒的要求見 GB17466。本部分還適用于:———裝有信號燈的開關;———電磁遙控開關(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給出);———裝有延時裝置的開關(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給出);———帶有開關和其他功能組合的開關(但不適用于與熔斷器組合的開關);———電子開關(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給出);———裝有軟纜保持裝置和軟纜出口裝置的開關(見附錄 B);———隔離開關(其特殊要求由第2部分給出)。注5:上述開關所用的軟纜最小長度可由國家布線規范規定。符合本部分要求的開關適于在通常不超過35 ℃,但偶爾會達到40 ℃1)的環境溫度中使用。1) 我國部分地區為濕熱帶氣候,考慮到最嚴酷情況,規定開關的使用環境溫度為“通常不超過35 ℃,偶爾會達到40℃”。IEC60669-1該條中規定的環境溫度為“通常不超過25℃,偶爾會達到35℃”。根據同樣理由,在后面的10.1亦相應地將彈性材料或熱塑性材料的試驗溫度改為40 ℃±2 ℃ [IEC60669-1為35 ℃±2 ℃]。注6:符合本部分要求的開關僅適于在安裝方法和安裝位置均不可能使開關周圍的環境溫度超過40 ℃的設備里使用。在特殊環境,例如在車、船上和在可能發生爆炸等危險的場所使用的開關,可能要求特殊的結構。
GB16915本部分的6.4、19.3、附錄 C為推薦性的,其余為強制性的。 GB16915《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特殊要求 ● 第2-1部分:電子開關的特殊要求; ● 第2-2部分:遙控開關的特殊要求; ● 第2-3部分:延時開關的特殊要求; ● 第2-4部分:隔離開關的特殊要求; ● 第2-5部分:家用和建筑物電子系統(HBES)用開關及有關附件; ● 第2-6部分:外部或內部標志和照明用消防開關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為 GB16915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16915.1—2003《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部分與 GB16915.1—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第1章增加了控制電路的說明,并增加了本部分適用于隔離開關;增加了開關控制的負載類型:自鎮流燈、鹵素燈負載電路; ———第3章增加了3.1.5正常(間隙)結構開關、3.1.7微間隙結構開關、3.23自鎮流燈的定義,并修改了3.1.6小間隙結構開關的定義; ———6.1開關的額定電壓優選值刪除了130V、277V、400V 和415V; ———6.2開關的額定電流優選值增加了45A 和50A;第3段修改為“除代號為3和03的開關和瞬動式開關外,額定電流不超過16A 的開關應有等于開關的額定電流的熒光燈電流額定值。”; 第4段刪除了“但不超過25A”; ———6.3 中“和”改為“或”; ———增加了6.4用于控制自鎮流燈的開關的額定電流和SBL電路的額定功率; ———7.1.2增加了開關性能分類,并刪除了原注1和注2; ———表2“極數和額定值的優選組合”中補充了45A 和50A; ———8.1增加了標識本標準的編號的要求,并對標識部位進行了說明;增加了自鎮流燈(SBL)負載的額定功率標志的要求; ———8.2給出了半導體開關裝置的符號;修改了接地符號,并增加了僅能連接硬導體的標志。 ———8.3增加了:若有排水孔,應標出打開該排水孔的標識。 ———8.6調整為帶有指示開關位置的標志的要求; ———8.9修改標志的擦拭試驗方法; ———10.1電指示器的電壓修改為36V~50V; ———表3的額定電流范圍欄中的40A 改為50A; ———表13增加了額定電流為“45A、50A”的一欄; ———表15的第6欄的試驗電壓由“1250V”改為“2000V”; ———表16中增加了額定電流為45A 和50A 的試驗電流和導體標稱橫截面積; ———18.2增加了鹵素燈試驗; ———19.1和19.2中連接電纜的長度由0.3m±0.015m 改為1m±0.1m; ———增加了19.3用于控制自鎮流燈的開關的正常操作試驗; ———20.1中沖擊元件的洛氏硬度由100HR修改為85HR~100HR之間; ———表23中增加了“13 帶電部件與可觸及的未接地金屬部件之間,除螺釘及相似部件外”的要求; ———圖2,增加了一個端子圖形; ———圖14增加了分圖b)、c); ———圖26,增加了一個圖形,表示在直徑15mm 的圓之內,但在直徑8mm 圓外的部件也不進行本條款的試驗; ———附錄 A 增加了19.3需要3個新的試樣; ———增加了附錄 C; ———增加了參考文獻。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EC60669-1:2007《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 第1部分:通用要求》及其2012年的解釋單1。 本部分與IEC60669-1:2007的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如下: ———根據開關控制負載的實際需求,在第1章范圍中增加了開關控制的負載類型:自鎮流燈、鹵素燈負載電路。 ———關于使用環境溫度修改。IEC60669-1:2007中第1章規定:“符合本部分要求的開關適合于在通常不超過25 ℃,但偶爾會達到35 ℃的環境溫度中使用?!?br>考慮到我國所處的地理位置,實際自然氣候環境溫度分布情況,長江以南處于亞濕熱帶地區和濕熱帶地區的年平均溫度和最高溫度較高,濕度較大。因此把使用環境溫度改為:“符合本部分要求的開關適合于在通常不超過35 ℃,偶爾會達到40 ℃的環境中使用?!?br>———用于小容量的固定式照明用拉線開關的額定電流的調整。IEC60669-1:2007中6.2規定:額定電流不應小于6A。但考慮到我國部分地區仍在使用額定電流為4A 的拉線開關,所以增加了:“用于小容量的固定式照明用拉線開關的額定電流可以是4A?!?br>———關于熱塑性材料或彈性材料附加試驗,IEC60669-1:2007中10.1規定:“外殼或蓋為熱塑性材料或彈性材料的開關,還應進行如下附加試驗。該試驗在35 ℃±2 ℃的環境溫度下進行,開關亦應處于這一溫度?!笨紤]到我國使用環境溫度嚴酷情況和第1章中使用環境溫度的規定,與其對應將“35 ℃±2 ℃”改為“40 ℃±2 ℃”。 ———關于防潮試驗,IEC60669-1:2007中15.3規定:“(潮濕箱的)溫度維持在20 ℃~30 ℃之間的任何方便值t±1K。將試樣放進潮濕箱之前,使試樣達到t~t+4 ℃。”考慮到我國部分地區為濕熱帶氣候,并且我國電工電子產品均采用40 ℃±2 ℃進行濕熱試驗,所以本部分規定: “試驗箱的溫度應維持在40 ℃±2 ℃。將試樣放進潮濕箱之前,要使試樣達到這個溫度。”這 一規定與 GB/T2423.3《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 第2部分:試驗方法 試驗 Cab:恒定濕熱試驗》相一致。 ———關于規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術性差異的調整,以適應我國的技術條件,調整的情況集中反映在第2章“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具體調整如下: ● 用 GB4208—2008 外殼防護等級(IP 代碼)(IEC60529:2001,IDT)代替IEC60529:1989; ● 用 GB/T5013.4 額定電壓450/750V 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纜 第4部分:軟線和軟電纜(GB/T5013.4—2008,IEC60245-4:2004,IDT)代替IEC60245-4:1994; ● 用 GB/T5023.4 額定電壓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第4部分:固套電纜(GB/T5023.4—2008,IEC60227-4:1997,IDT)代替IEC60227-4:1992; ● 用 GB/T5023.5 額定電壓450/750V 及以下聚氯乙烯絕緣電纜 第5部分:軟電纜(軟線)(GB/T5023.5—2008,IEC60227-5:2003,IDT)代替IEC60227-5:1979+A1:1987; ● 用 GB/T5169.11—2006 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第11部分:灼熱絲/熱絲基本試驗方法 成品的灼熱絲可燃性試驗方法(IEC60695-2-11:2000,IDT)代替IEC60695-2-1:1991; ● 用 GB/T5465(所 有 部 分) 電 氣 設 備 用 圖 形 符 號 [IEC60417 DB(所 有 部 分)]代 替IEC60417:1973; ● 用 GB/T9797 金屬覆蓋層 鎳+鉻和銅+鎳+鉻電鍍層(GB/T9797—2005,ISO1456:2003,IDT)代替ISO1456:1988; ● 用 GB/T12599—2002 金屬覆蓋層 錫電鍍層 技術規范和試驗方法(ISO2093:1986,MOD)代替ISO2093:1986; ● 用 GB13140(所有部分) 家用和類似用途低壓電路用的連接器件[IEC60998-1(所有部分)]代替IEC60998; ● 用 GB13140.1 家 用 和 類 似 用 途 低 壓 電 路 用 的 連 接 器 件 第 1 部 分:通 用 要 求(GB13140.1—2008,IEC60998-1:2002,IDT)代替IEC60998-1:1990; ● 用 GB13140.2 家用和類似用途低壓電路用的連接器件 第2部分:作為獨立單元的帶螺紋型夾緊件的連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13140.2—2008,IEC60998-2-1:2002,IDT)代替IEC60998-2-1:1990; ● 用 GB13140.3 家用和類似用途低壓電路用的連接器件 第2部分:作為獨立單元的帶無螺紋型夾緊件的連接器件的特殊要求(GB13140.3—2008,IEC60998-2-2:2002,IDT)代替IEC60998-2-2:1991; ● 用 GB17464 連接器件 電氣銅導線 螺紋型和無螺紋型夾緊件的安全要求 適用于0.2mm2 以上至 35 mm2 (包 括)的 夾 緊 件 的 通 用 要 求 和 特 殊 要 求 (GB17464—2012,IEC60999-1:1999,IDT)代替IEC60999-1:1990; ● 用 GB17466(所 有 部 分) 家 用 和 類 似 用 途 固 定 式 電 氣 裝 置 電 器 附 件 安 裝 盒 和 外 殼[IEC60670(所有部分)]代替IEC60670:1989。 ———根據我國供電電壓等 級 和 開 關 產 品 實 際 情 況,6.1 開 關 的 額 定 電 壓 優 選 值 刪 除 了 130 V、277V、400V 和415V。 ———根據熒光燈試驗的特點,6.2第4段刪除了“但不超過25A”的限值。 ———本標準的編號的標識:參照其他標準要求及相關規定,8.1增加了標識本標準的編號的要求,并對標識部位進行了說明。 ———為保證與電器附件專業標準要求的一致性,8.2的接地符號由 修改為 。 ———對有排水孔的開關,在8.3增加了:若有排水孔,應標出打開該排水孔的標識。 ———為實現檢測結果的可重現性和一致性,參照 GB15092.1標準要求修改了8.9標志的擦拭試驗方法。 ———根據電指示器的實際電壓情況,10.1電指示器的電壓修改為36V~50V; ———根據23B/1099/DC文件,增加了19.3用于控制自鎮流燈的開關的正常操作試驗。 本部分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根據 GB/T1.1有關規定,在第1章“范圍”中第1行和第2行補充了“GB16915的本部分規定了家用和類似用途固定式電氣裝置的開關的分類、標志、防觸電保護、結構要求、機械性能、電氣性能等技術要求”; ———因為在本部分的正文中沒有引用IEC60227-1、IEC60227-3、IEC60245-1、IEC60364-4-46,所以刪除了IEC60669-1:2007第2章中的上述引用文件; ———為了與表3相一致,調整了表13,將IEC60669-1:2007表13調整后,增加額定電流為“45、50”的一欄; ———根據IEC60669-1:2007的解釋單1(2012年),18.2增加了鹵素燈試驗; ———因為增加了6.4和19.3,增加了新的表格,所以對全部的表號按新的順序進行了排列; ———圖2,根據產品的實際情況,增加了一個端子圖形; ———圖11,補充了標題:無螺紋端子彎曲試驗; ———圖26,增加了一個圖形,表示在直徑15mm 的圓之內,但在直徑8mm 圓外的部件也不進行本分條款的試驗。 本部分由中國電器工業協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電器附件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67)歸口。 本部分起草單位: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正泰建筑電器有限公司、杭州鴻雁電器有限公司、TCL-羅格朗國際電工(惠州)有限公司、飛雕電器集團有限公司、霍尼韋爾朗能電氣系統技術(廣東)有限公司、公牛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福田電器有限公司 、奇勝工業(惠州)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西蒙電氣(中國)有限公司、廣東松本電工電器有限公司 、北京松下電工有限公司、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勒流鎮百順電器有限公司、廣東錦力電器有限公司、寧波瑞明電器有限公司、中山市家的 電器有限公司、廣東俊朗松田電器有限公司、北京 ABB低壓電器有限公司、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浙江恒達高電器有限公司、廣東美的照明電氣制造有限公司、羅格朗北京電氣有限公司、天基電氣(深圳)有限公司、耐思電氣(嘉興)有限公司、浙江恒泰電工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可來博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突破電氣有限公司、惠州市宏楓實業有限公司、蘇州路美思電氣有限公司、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躍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廣州市番禺天虹工業開發有限公司、佛山市普林斯電氣有限公司、深圳百捷盛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蔡軍、陳玉、汪鳳琴、劉開喜、龔志雷、鄭偉、陳家禮、阮立平、胡紅波、黃海軍、張文捷、朱鴻斌、劉波、魏未、林錦元、伍錦生、傅敏迪、匡建、劉水秀、邢磊、趙卓君、祝良雄、羅宣果、易重、安桂龍、姜九龍、駱德元、邵京疆、丁瑞軍、何均勻、陳景正、劉振峰、賈玉霖、王朝圣、張楠、黎達堅、鄒華山、章維嘉、高一盼、劉遠方、楊曉峰、何秀峰、蔡映峰、羅時明、黃順親、田仁宣、張峰、張禮榮。 本部分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10979—1989; ———GB16915.1—1997、GB16915.1—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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