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auna heating appliances
標準號:GB 4706.31-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4706.31-2008
發布時間:1995-07-06
實施時間:2010-01-01
首發日期:1995-07-06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魯建國、宋力強、朱焰、黃慧珍、傅培剛、陳蘭娟、閔靜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家用電熱器具
ICS分類:電加熱器
提出單位: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起草單位: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
歸口單位: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46)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標準簡介
GB 4706.1-2005中的該章用下述內容代替:本部分涉及額定輸入功率不超過20kW,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他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的電桑那浴加熱器具的安全。本部分也包括打算用于家庭和公寓樓、酒店以及類似場所的公共桑那浴室的器具。注1:桑那浴加熱器具可以是貯熱式的。本部分也涉及帶有加濕單元的電桑那浴加熱器具的安全。單相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其他器具額定電壓不超過480V。室內空氣可以通過蒸發或霧化水來加濕。注2:加濕器可以是桑那浴加熱器具的一部分或安裝在桑那加熱器內。桑那浴加熱器具或桑那加熱器可以帶有或不帶加濕器運行。就實際而言,本部分涉及到在住宅內和住宅周圍所有人員遇到的而由器具所表現出來的共同危險。然而,一般本部分沒有考慮:———以下人的因素防止在沒有監督或指導的情況下使用器具:身體、感知、智力能力缺乏,或經驗和常識缺乏———幼兒玩耍器具的情況。
標準摘要
本部分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GB4706《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組成,第1 部分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為特殊要求。 本部分應與GB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53:2007《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253部分:桑那浴加熱器 具的特殊要求》。 為便于使用,本部分對IEC60335253作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a)“第1部分”一詞改為“GB4706.1”; b)用小數點“.”代替用做小數點的“,”。 本部分代替GB4706.31—2003《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桑那浴加熱器具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與GB4706.31—2003的主要差異如下: ———第1章增加了不考慮身體、感知、智力能力缺乏,或經驗和常識缺乏的人員在沒有監督或指導的情況下使用器具的情況; ———第1章注4增加了不適用范圍; ———增加了5.3條款; ———7.12中增加了遙控系統的相關內容; ———7.14增加了注釋; ———11.2修改了通常放置在地面上使用的器具的放置位置; ———增加了19.3條款; ———增加了22.2、22.7、22.33、22.105~22.108條款; ———增加了29.2條款。 本部分的附錄AA 為規范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46)歸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單位: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中國電器科學研究院、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魯建國、宋力強、朱焰、黃慧珍、傅培剛、陳蘭娟、閔靜。 本部分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4706.31—1995、GB4706.31—2003。 IEC前言 1)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是由所有的國家電工委員會(IEC NC)組成的國際范圍的標準化組織。其宗旨是促進在電氣和電子領域有關標準化問題上的國際間合作。為此,IEC 開展相關活動,并出版國際標準、技術規范、技術報告、公共可用規范(PAS)、指南(以后統稱為IEC 出版物)。這些標準的制定委托各技術委員會完成。任何對該技術問題感興趣的IEC 國家委員會均可參加制定工作。與IEC 有聯系的國際、政府及非政府組織也可以參加標準的制定工 作。IEC 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在兩個組織協議的基礎上密切合作。 2)IEC 在技術方面的正式決議或協議,是由對其感興趣的所有國家委員會參加的技術委員會制 定的。因此,這些決議或協議都盡可能表述了相關問題在國際上的一致意見。 3)IEC 標準以推薦性的方式供國際使用,并在此意義上被各國家委員會接受。在為了確保IEC出版物技術內容的準確性而做出任何合理的努力時,IEC 對其標準被使用的方式以及任何最終用戶的誤解不負有任何責任。 4)為了促進國際上的統一,各國家委員會要保證在其國家或區域標準中最大限度地采用國際標 準。IEC 標準與相應的國家或區域標準之間的任何差異必須清楚地在后者中表明。 5)IEC 規定了表示其認可的無標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對某一設備聲稱符合某一標準承擔責任。 6)所有的使用者應確保他們擁有本部分的最新版本。 7)IEC 或其管理者、雇員、后勤人員或代理(包括獨立專家和技術委員會的成員)和IEC 國家委員會不應對使用或依靠本IEC 出版物或其他IEC 出版物造成的任何個人傷害、財產損失或其他任何屬性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或源于本出版物之外的成本(包括法律費用)和支出承擔責任。 8)應注意在本部分中羅列的引用標準(規范性引用文件)。對于正確使用本部分來講,使用引用標準(規范性引用文件)是不可缺少的。 9)應注意本國際標準的某些條款可能涉及專利權的內容,IEC 將不承擔確認專利權的責任。國際標準IEC60335的本部分由IEC 第61技術委員會“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制定。經過整理的IEC60335-2-53 的本版本是基于第三版(2002)[文件61/2234/FDIS 和61/2308/ RVD]和它的第1增補件(2007)[文件61/3194/FDIS和61/3234/RVD]形成的。 本部分的版本號為3.1。 頁邊空白處的豎線表示在該處基本出版物已經被第1增補件修改。 本部分的法文版未進行投票表決。 本部分與IEC60335-1及其修正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部分是根據IEC60335-1 的第4 版(2001)制定的。 注1:本部分中提的到“第1部分”是指IEC60335-1。 本部分對IEC60335-1的相應條款進行了補充或修改,將其轉化成IEC 標準:桑那浴加熱器具的安全要求。 凡第一部分中的條款沒有在本部分中特別提及的,只要合理,即應采用。本部分寫明“增加”、“修改”或“替代”時,第一部分中的有關內容須作相應修改。 注2:采用下列編號: ———對IEC60335-1增加的條款、表格和圖從101開始編號; ———除非注在新條款中或包含在第1部分的注中,否則他們應從101開始編號,包括代替的章節或條款; ———增加的附錄使用字母AA,BB等。 注3:采用下列字體: ———要求:印刷字體; ———試驗技術規范:斜體字; ———注釋:小印刷字體。 正文中用黑體印刷的詞在第3章中給出定義。當GB4706.1—2005中的一個定義涉及一個形容詞時,則該形容詞和相關的名詞也是黑體。 下面指出的國家存在下述差異: ———6.1: 允許0I類器具(日本)。 ———11.2: 不測量桑那加熱器前面的溫升(美國)。 ———11.8: 溫升限值不同(美國)。 ———13.2: 只有帶電源軟線的桑那浴加熱器才要求泄漏電流試驗(美國)。 ———16.2: 只有帶電源軟線的桑那浴加熱器才要求泄漏電流試驗(美國)。 ———19.1: 桑那房的體積不同(美國)。 ———19.5: 在打算永久連接到固定線路的器具上也要進行該試驗(挪威)。 ———19.102: 本試驗不適用(美國)。 ———22.101: 石塊的質量不同(美國)。 ———22.103: 本要求不適用(美國)。 ———24.1.4: 125 ℃的限值不適用(美國)。 ———25.7: 采用不同的電源軟線(美國)。 ———附錄AA: 桑那房不同(美國)。 委員會決定,在IEC 網站“http://webstore.iec.ch”指定的保持結果日期之前,基本出版物和其增 補件的相關內容中與特殊出版物有關的數據保持不變。在此日期,出版物將: ● 重新確認; ● 撤消; ● 被一個修訂版標準取代; ● 被修正。 |
標準目錄
前言Ⅰ IEC 前言Ⅱ 1 范圍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定義1 4 一般要求2 5 試驗的一般條件2 6 分類2 7 標志和說明2 8 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4 9 電動器具的啟動4 10 輸入功率和電流4 11 發熱4 12 空章5 13 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5 14 瞬態過電壓5 15 防潮濕5 16 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5 17 變壓器和相關電路的過載保護5 18 耐久性5 19 非正常工作5 20 穩定性和機械危險7 21 機械強度7 22 結構7 23 內部布線8 24 元件8 25 電源連接和外部軟線8 26 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9 27 接地措施9 28 螺釘和連接9 29 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9 30 耐熱和耐燃9 31 防銹9 32 輻射、毒性和類似危險9 附錄10 附錄AA(規范性附錄)測試桑那浴加熱器具用的桑那房10 參考文獻12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