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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紋圖像數據轉換的技術條件

Technical requirement of data exchange of fingerprint image
標準號:GA 787-2010
基本信息
標準號:GA 787-2010
發布時間:2010-04-29
實施時間:2010-06-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王瑛瑋、周新民、張國臣、蘇月明、歐陽迎春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犯罪鑒定技術
ICS分類:犯罪行為防范
提出單位:公安部刑事偵查局
起草單位: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江蘇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航天科工集團二院二○七所
歸口單位: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刑事信息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79/SC 2)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管部門: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刑事信息分技術委員會(SAC/TC 179/SC 2)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指紋圖像數據的來源、大小和表示格式。本標準適用于公安機關指紋信息采集與應用。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A787-2008《指紋圖像數據轉換的技術條件》。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GA787-2008即行廢止。 本標準與GA787-2008相比有如下變化: ---增加指紋圖像來源內容:平面右手四連指、平面左手四連指和平面左右手拇指指紋;圖像采集及提取特征面積內容:平面右手四連指、平面左手四連指和平面左右手拇指指紋圖像采集面積。 ---修改圖像采集及提取特征面積內容:十指指紋圖像采集面積為三面捺印或平面捺印指紋圖像的采集面積、十指指紋提取特征面積為三面捺印或平面捺印指紋圖像的提取特征面積。 本標準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刑事信息分技術委員會(SAC/TC179/SC2)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江蘇省公安廳刑事偵查局、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航天科工集團二院二○七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瑛瑋、周新民、張國臣、蘇月明、歐陽迎春。 本標準委托公安部刑事偵查局負責解釋。 本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A425.9-2003; ---GA787-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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