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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氣中放射性核素的r能譜分析方法

Determination of radionuclides in air by gamma spectrometry
標準號:WS/T 184-2017
基本信息
標準號:WS/T 184-2017
發布時間:2017-10-27
實施時間:2018-05-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張慶、劉長安、徐翠華、拓飛、周強、張京、李文紅、丁艷秋、袁龍、趙宇、李慧娟、孟慶華、扈鵬超、許家昂、楊小勇、余寧樂、王玉文、郝建梅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放射衛生防護
ICS分類:輻射防護
起草單位:國家衛生計生委核事故醫學應急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黑龍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山東省醫學科學院放射醫學研究所、新疆維吾爾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發布部門: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高純鍺(HPGe)γ能譜儀測定空氣中γ放射性核素組成及其活度濃度的方法,Ge(Li)探測器和碘化鈉探測器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適用于空氣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譜分析。
標準摘要
本標準按照 GB/T1.1-2009 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 WS/T 184-1999《空氣中放射性核素的γ能譜分析方法》。與 WS/T 184-1999 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標準的“范圍”(見第 1 章,1999 年版的第 1 章); ——“引用標準”修改為“規范性引用文件”(見第 2 章,1999 年版的第 2 章); ——“定義”修改為“術語和定義”(見第 3 章,1999 年版的第 3 章),刪除了“工作場所和環境空氣監測”和“呼吸帶取樣”(1999 年版的 3.1 和 3.4),修改了“氣溶膠”、“空氣取樣器”、“呼吸帶”和“個人空氣取樣器”(見 3.1、3.2、3.3 和 3.4,1999 年版的 3.6、3.2、3.3 和 3.5); ——刪除了“方法概述”(見 1999 年版的第 4 章); ——刪除了“儀器與設備”中“空氣采樣系統組成示意圖”、“組合取樣器示意圖”以及濾料的相關內容(見 1999 年版的 5.1),“儀器與設備”修改為“材料與設備”(見第 4 章,1999 年版的第5 章); ——“濾料”修改為“過濾介質”(見 4.2,1999 年版的 5.1.2); ——“采樣方法”修改為“采樣”,按監測類型分為“環境空氣采樣”、“工作場所空氣采樣”和“個人空氣采樣”(見第 5 章,1999 年版的第 6 章); ——修改了“最小采氣量”(見 5.6,1999 年版的 6.7); ——刪除了“采樣效率的確定”(見 1999 年版的 6.9); ——修改了“譜儀刻度”(見第 6 章,1999 年版的第 7 章),增加了“無源效率刻度”(見第 6 章); ——“測量與核素分析”修改為“測量與分析”(見第 7 章,1999 年版的第 8 章); ——修改了“空氣放射性濃度的計算”和“衰變校正”(見第 7 章,1999 年版的 8.4 和 8.5); ——修改了“結果報告”(見第 8 章,1999 年版的第 9 章),增加了 A 類不確定度、B 類不確定度和擴展不確定度(見第 8 章); ——刪除了附錄 A、附錄 B、附錄 C 和附錄 D(見 1999 年版的附錄 A、附錄 B、附錄 C 和附錄 D)。 本標準起草單位:國家衛生計生委核事故醫學應急中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輻射防護與核安全醫學所、黑龍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山東省醫學科學院放射醫學研究所、新疆維吾爾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慶、劉長安、徐翠華、拓飛、周強、張京、李文紅、丁艷秋、袁龍、趙宇、李慧娟、孟慶華、扈鵬超、許家昂、楊小勇、余寧樂、王玉文、郝建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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