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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兼容 電磁兼容標準起草導則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Guide to the drafting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standards
標準號:GB/Z 18509-2016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Z 18509-2016
發布時間:2016-02-24
實施時間:2016-09-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鄭軍奇、張望遠、鄔雄、李妮、劉媛、劉鑫、張玉華、沈雪梅、余海濤、肖保明、宋慶軍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電磁兼容
ICS分類:電磁兼容性(EMC)
提出單位:全國電磁兼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46)
起草單位:上海電器科學研究院等
歸口單位:全國電磁兼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46)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規定了起草全部或部分與電磁兼容有關的標準的程序,在制定新的電磁兼容標準或電磁兼容條款,以及修訂現有的標準時宜采用本程序。為了保證各標準之間彼此保持一致和符合當前的作法,以及避免文件編寫出現重復,宜遵守本程序。
標準摘要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按照 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采用重新起草法參考IEC導則107《電磁兼容 電磁兼容標準起草導則》(英文第三版 2009-02)。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與IEC導則107的一致性程度為非等效。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代替 GB/Z18509—2001《電磁兼容 電磁兼容標準起草導則》,主要變化如下: ———規范性引用文件采用了 GB/T4365—2003《電工術語 電磁兼容》。 ———第3章中新增“EMC委員會”“橫向標準”“(電磁)兼容水平”三個術語。 ———第4章對概述的內容進行調整,描述了電磁騷擾對設備功能安全造成的影響范圍。 ———第5章新增“5.1總則”,描述 EMC標準協調小組的作用,調整“5.3抗擾度要求”的部分內容。 ———第6章6.2新增“6)測量和試驗設備”;對“6.3通用 EMC標準”和“6.4產品類 EMC標準”的部分內容進行調整。 ———刪除原第7章“我國關于 EMC標準化工作的組織”,將原第7章內容整合到附錄 A 中。 ———第8章“EMC標準的制定”(對應原第9章)新增“8.3.1 概述”和“8.4法規性表述”。 ———附錄 B的表 B.1中,將低頻傳導現象中的“諧間波”改為“間諧波”;新增“高功率電磁暫態”,包含原有的“高空核電磁脈沖”。 ———新增“附錄 C”及“附錄 D”。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由全國電磁兼容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46)提出并歸口。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負責起草單位:上海電器科學研究院。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參加起草單位: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濟寧半導體及顯示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第五研究所、國網電力科學研究院實驗驗證中心。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主要起草人:鄭軍奇、張望遠、鄔雄、李妮、劉媛、劉鑫、張玉華、沈雪梅、余海濤、肖保明、宋慶軍。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所代替指導性技術文件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Z18509—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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