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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

License plate of motor vehicl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標準號:GA 36-2007
基本信息
標準號:GA 36-2007
發布時間:2007-09-28
實施時間:2007-11-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虞力英、邵詠秋、李曉東、王軍華、陸亞建、李真
作廢日期:2014-01-24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車輛管理
ICS分類:車身及車身附件
提出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歸口單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主管部門: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機動車號牌(以下簡稱號牌)的分類、規格、顏色、適用范圍和式樣。本標準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的號牌的制作、檢驗和核發。
標準摘要
本標準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代替GA36-1992《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 本標準與GA36-1992相比,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增加了機動車號牌、機動車登記編號的定義; ――修改了號牌的分類、規格、顏色及適用范圍; ――修改了號牌式樣的分類方式; ――增加了警用汽車號牌和警用摩托車號牌式樣; ――修改了臨時入境車輛號牌式樣; ――修改了臨時行駛車號牌式樣; ――增加了重慶的簡稱; --修改了序號的編碼和使用規則; ――增加了技術要求; ――增加了號牌安裝、更換、放大號的要求; ――修改了試驗方法; ――修改了發牌機關代號; ――增加了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及和號牌分類用漢字“渝”、“港”、“澳”、“警”、“使”、“超”等; ――增加了發牌機關代號“I”; ――修改了發牌機關代號和序號用“Q”的字樣 ――修改了臨時入境汽車號牌和臨時入境摩托車號牌的字樣; ――刪除了附錄“色標”; ――增加了附錄“號牌效果圖”。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和附錄C為規范性附錄。 本標準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出。 本標準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心、常州華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虞力英、邵詠秋、李曉東、王軍華、陸亞建、李真。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A36-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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