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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輻射探測器環境條件與試驗方法

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nuclear radiation detectors
標準號:GB/T 10263-2006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10263-2006
發布時間:2006-03-02
實施時間:2006-08-01
首發日期:1988-12-30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熊正隆、周家典、李名兆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核儀器與核探測器綜合
ICS分類:
10.040
提出單位: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起草單位:核工業標準化研究所、北京核儀器廠、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歸口單位: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核輻射探測器的應用環境條件及其嚴酷等級和環境參數,并給出了相應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核輻射探測器和探測器部件。
標準摘要
本標準是對國家標準GB/T10263.1一10263.10--1988《輻射探測器環境試驗基本要求與方法》(以下簡稱原標準)的全面修訂,并代替原標準. 本標準在原標準文本的基礎上,總結原標準貫徹、實施的經驗,并結合十幾年來核輻射探測技術的進步和產品的發展進行編寫。 本標準修訂遵循的指導思想是突出核輻射探測器(以下簡稱探測器)的環境條件與試驗方法的特殊性,在環境條件的嚴酷等級和環境參數以及相應的試驗方法等方面實現與國際接軌探測器是核儀器系統探測和測量核輻射的部件,它也可以是獨立設計、生產、試驗、檢驗和銷售的產品,同一產品的使用環境非常廣泛,不同產品之間差別極大。特別是有些探測器對溫度變化極為敏感,有些探測器在環境變化時容易受損等。當探測器與核儀器在相同環境下工作時,其嚴酷等級應高于核儀器;特別是探測器所處的環境條件通常更嚴酷和更復雜,包括反應堆堆芯、井下、水下等特殊使用環境,可能要經受高核輻射、高氣壓、水壓等環境條件由于探測器使用環境的特殊性,本標準將其環境條件分為基本環境條件和可選環境條件,而將其嚴酷等級分為A--F共6級。每個等級的環境參數考慮了探測器各類應用環境的需要。A級一E級的氣候環境、機械環境、機械活性物質、化學活性物質和生物條件的環境參數主要選自GB/T4796-2001《電工電子產品環境參數分類及其嚴酷程度分級))(idtIEC60721-1;1990),并符合GB/T4798《電工電子產品應用環境條件》(IEC60721-3)(共10部分)關于應用環境條件分類和分級的規定;但充分考慮了探測器的特殊適用性。而核輻射照射和光效應的環境參數則按原標準適當修改。F級的環境參數則留給產品標準等技術文件另行規定。 本標準的試驗方法符合GB/T2421-1999《電〔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1部分:總則》(idtIEC60068-1;1988)的要求。本標準對多數常用試驗項目依據GB/T2423《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第2部分:試驗方法》(工EC60068-2)(共5。部分)給出了規范、詳細的試驗方法,而對其余部分試驗項目(例如沙塵、水、長霉、鹽霧、太陽輻射等),則引用GB/T2423提供的方法并給出試驗要點另外,試驗方法充分考慮了探測器的特殊性,例如探測器在多數試驗中不處于工作狀態。 本標準對原標準的其他修改如下: -將原10個分標準合并為一個標準,標準名稱改為《核輻射探測器環境條件與試驗方法》; -增加貯存和運輸環境條件,補充了高溫、低溫等貯存的試驗方法; -在使用環境條件中增加可選環境條件及其環境參數,包括氣候環境條件中的溫度變化、低氣壓、高氣壓、浸水,機械環境中的自由跌落以及機械活性物質和生物條件等,并補充相應的試驗方法; -將工頻磁場的環境條件擴充為電磁環境條件,其嚴酷等級或環境參數以及試驗方法則直接引用GB/T11684-2003《核儀器電磁環境條件與試驗方法》 本標準由全國核儀器儀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核工業標準化研究所、北京核儀器廠、深圳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本標準起草人:熊正隆、周家典、李名兆。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198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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