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電石乙炔法生產氯乙烯安全技術規程

Production of vinyl chloride from calcium carbide and acetylene-safety technology code
標準號:GB 14544-2008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4544-2008
發布時間:2008-12-23
實施時間:2009-12-01
首發日期:1993-07-19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吳玉昆、方誠、黨宏斌、鄭昕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金屬化學成分標準物質
ICS分類:脂族烴
提出單位: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起草單位:安徽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
歸口單位: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化學品安全分技術委員會(SAC/TC 288/SC 3)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氯乙烯及其聚合物生產的基本規定、生產安全、管道與設備、檢維修安全、現場應急處理、安全管理。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采用電石乙炔法生產氯乙烯和氯乙烯聚合物的單位。與聚氯乙烯生產有關的部門,亦應參照使用。
標準摘要
本標準4.1.1、4.1.3、4.1.4、4.1.5、4.1.7、4.1.8、4.2.1、4.2.2、4.3.1、4.3.2、4.4.1~4.4.4、4.5、 4.7.1~4.7.2、4.8.1~4.8.2、5.1.1、5.1.2、5.2.1~5.2.4、5.2.6、5.2.7、5.3.2~5.3.6、5.4.1、5.4.3、5.4. 4~5.4.7、5.5~5.12、5.13.2、6.1、6.3.2、6.5.1~6.5.2、6.5.4、6.5.5、6.5.7、6.6.1、6.6.3、7.2.1~ 7.2.2、7.3.1.1~7.3.1.2、7.3.2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代替GB14544—1993《氯乙烯安全技術規程》。 本標準與GB14544—1993相比主要差異如下: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標準名稱; ———擴大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見第1章); ———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見第2章); ———根據現有技術重新定義術語動火作業(見3.1); ———增加了新、改、擴建氯乙烯相關生產單位的安全許可要求(見4.1.1); ———修改了氯乙烯相關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設置和人員配備的要求(見4.1.4); ———將設備巡檢并入后續章節(1993年版4.1.5,本版5.8); ———修改了安全標志的使用、設置要求(1993年版4.1.6,本版4.1.5); ———修改了壓力容器諸方面的規定(1993年版4.1.7,本版4.1.6); ———增加了氯乙烯事故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本版4.1.8);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對氯乙烯及聚氯乙烯裝置的消防設施的要求,且增加了對報警裝置的要求(見本版4.2);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氯乙烯系統及聚合系統的電氣安全要求(見4.3);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防雷、防靜電接地要求(見4.4); ———取消了關于液體、氣體氯乙烯流速的條文(1993年版4.4.4);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聚氯乙烯廠房的通風設計(見4.5);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對崗位、作業人員個體防護器具的要求(1993年版4.7.2、8.1.2、9.2,本版4.7.2、7.3.1.2、8.2);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作業場所氯乙烯濃度要求(見4.8.1); ———增加了聚氯乙烯糊用樹脂生產安全要求(見第4章~第8章);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新、改、擴建氯乙烯相關生產企業的區域布置要求(見5.1.1);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廠房結構要求,并增加了防爆要求(見5.1.2);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對物料中控指標的管理(見5.3.1);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氯乙烯管道系統的靜電接地電阻值(見5.4.2);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合成混合器、聚合釜的防火、防爆要求(見5.4.4);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對自控系統的氣動儀表的氣源的要求(見5.4.6);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自控裝置的安全要求(見5.4.7); ———將粘釜物的清除與防粘釜并為一條(1993年版5.9、5.10,本版5.9); ———合并了緊急情況處理時的應急措施(1993年版5.12,本版5.11、5.12);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精餾尾排廢氣中氯乙烯的排放標準(見5.13.1); ———增加了管道布置要求(本版6.2);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管道敷設的要求(1993年版6.2,本版6.3); ———增加了管道的壓力試驗,且修改了管道泄漏試驗(1993年版6.3,本版6.4);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對氯乙烯氣柜的消防設施要求(1993年版6.4.1,本版6.5.1); ———增加了對液體氯乙烯通入氣柜的限制(1993年版6.4.4,本版6.5.4); ———將第7章和第8章合并為一章“檢維修安全”(1993年版第7章、第8章,本版第7章);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清釜作業時釜內氯乙烯濃度的允許值(1993年版8.1.1,本版7.3.1.1); ———增加了大量外溢氯乙烯事故處理(本版8.5); ———修改了有關安全管理制度(1993年版10.3,本版9.3); ———根據現有技術修改了涉及1211滅火劑的條文(見附錄A)。 本標準的附錄A 為規范性附錄,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化學品安全分技術委員會(SAC/TC288/SC3)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安徽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吳玉昆、方誠、黨宏斌、鄭昕。 本標準于1993年首次發布,本次修訂為第一次修訂。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