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nitrogen oxides —Portable ultraviolet absorption method
標準號:HJ 1132-2020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生 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氮氧化物的便攜式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氮氧化物的便攜式紫外吸收法。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氮氧化物的便攜式測定方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固定污染源廢氣中氮氧化物的便攜式紫外吸收法。
本標準的附錄A為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監測司、法規與標準司組織制訂。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山東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
本標準驗證單位:天津市生態環境監測中心、湖北省生態環境監測中心站、秦皇島市環境監控中心、遼寧省沈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山東省濱州生態環境監測中心和貴陽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本標準生態環境部2020年05月15日批準。
本標準自2020年08月15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生態環境部解釋。
前言ii
1 適用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方法原理 2
5 干擾和消除2
6 試劑和材料2
7 儀器和設備2
8 樣品 3
9 分析步驟 3
10 結果計算與表示4
11 精密度和準確度 6
12 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7
13 注意事項 7
附錄A(資料性附錄)監測前后儀器性能審核結果表 8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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