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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機械 安全 第13部分:壓路機的要求

Earth-moving machinery - Safety - Part 13: Requirements for rollers
標準號:GB 25684.13-2010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25684.13-2010
發布時間:2010-12-23
實施時間:2012-01-01
首發日期:2010-12-23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吳潤才、郭啟華、易全旺、吳凌云、王新香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建筑工程施工機械
ICS分類:土方機械
提出單位: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起草單位:天津工程機械研究院、廣西柳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
歸口單位:全國土方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334)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全國土方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334)
標準簡介
GB25684的本部分規定了壓路機的安全要求。本部分與GB25684.1(規定了土方機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合并使用。本部分的特定要求優先于GB25684.1的通用要求。本部分適用于GB/T8498定義的壓路機。本部分規定了本范圍的土方機械在制造商指定用途和預知的誤操作條件下應用時,與其相關的所有重大危險、危險狀態或危險事件;并規定了在使用、操作和維護中消除或降低重大危險、危險狀態或危險事件引起的風險的技術措施。本部分不適用于在本部分實施前制造的機器。
標準摘要
GB25684的本部分的4.2.2、4.2.3、4.3.3、4.3.4、4.4、4.5.4、4.5.5、4.7和6.1為強制性條款,其余為推薦性條款。 GB25684《土方機械 安全》分為13個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推土機的要求; ———第3部分:裝載機的要求; ———第4部分:挖掘裝載機的要求; ———第5部分:液壓挖掘機的要求; ———第6部分:自卸車的要求; ———第7部分:鏟運機的要求; ———第8部分:平地機的要求; ———第9部分:吊管機的要求; ———第10部分:挖溝機的要求; ———第11部分:土方回填壓實機的要求; ———第12部分:機械挖掘機的要求; ———第13部分:壓路機的要求。 本部分是GB25684的第13部分,本部分應與第1部分配合使用。 本部分修改采用ISO20474-13:2008《土方機械 安全 第13部分:壓路機的要求》(英文版)。 本部分根據ISO20474-13:2008重新起草。 本部分與ISO20474-13:2008存在的有關技術性差異已編入正文中并在它們所涉及的條款的外側頁邊空白處用垂直單線標識,主要差異如下: ———第2章的引用標準增加了GB/T17772、GB/T17921和GB/T17922; ———4.5.1、4.8.1和4.8.4中刪除了“特定國家和/或區域的強制性規定見ISO/TS20474-14”; ———4.5.4中“特定國家和/或區域的強制性規定見ISO/TS20474-14”改為采用歐盟(EU)的要求; ———4.5.5.1中刪除了“對于單輪壓路機和組合式壓路機的制動系統應對所有的車輪和滾筒施加制動”; ———4.7中“特定國家和/或區域的強制性規定見ISO/TS20474-14”改為修改采用EN500-4:2006中的5.10; ———4.8.2中“特定國家和/或區域的強制性規定見ISO/TS20474-14”改為“GB25684.1—2010的4.13.1.1適用于本部分”。 為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用小數點“.”代替作為小數點的“,”; ———刪除了國際標準的前言,修改了國際標準引言和第1章; ———對ISO20474-13:2008中引用的國際標準,用已被采用為我國的標準代替對應的國際標準; ———參考文獻中增加了ISO/TS20474-14:2008、EN500-4:2006和98/37/EC。 本部分的附錄A 和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 本部分由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部分由全國土方機械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334)歸口。 本部分負責起草單位:天津工程機械研究院、廣西柳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團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參加起草單位:鄭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吳潤才、郭啟華、易全旺、吳凌云、王新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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