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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用煤及爐具試驗方法

Test method for household coal and stoves
標準號:GB/T 6412-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T 6412-2009
發布時間:2009-10-30
實施時間:2010-04-01
首發日期:1986-05-17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田子建、于勵民、李偉、李軍、劉曉陽、伍云霞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固體燃料礦綜合
ICS分類:
73.040;97.040.20
提出單位:中國煤炭工業協會
起草單位: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平頂山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淮北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歸口單位:中國煤炭工業協會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家庭用煤及以煤為燃料的家庭爐具性能評定過程中所用到的術語和定義、符號,性能評價的試驗原理及測試指標、試驗條件、試驗程序及試驗結果的計算和評定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測定家庭用煤及以煤為燃料的家庭爐具(以下簡稱爐具)的性能指標。
標準摘要
前 言 本標準代替GB/T6412—1986《家庭用煤及爐具試驗方法》。 本標準與GB/T6412—198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統一采用國際單位制單位,以及可與國際單位制單位并用的我國法定計量單位; ———增加了燃煤工業及元素分析的引用標準(見第2章);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符號”(見第3章); ———刪除了有關“一次使用一次封火”的用火方法(1986年版的1.4c)和3.3); ———修改了評價指標的測試方法,不再要求在不同的用火方法中重復測試評價指標(1986年版的 3.2.3;本版的6.1); ———刪除了有關“煙氣濃度”的測試和“平均煙氣濃度”的計算(1986年版的3.1.4和4.1.12); ———刪除了有關“煙囪中的一氧化碳濃度”的測試和“一氧化碳平均濃度”的計算(1986 年版的 3.1.12和4.2.1); ———刪除了有關“爐口溫度”的測試和“爐口平均溫度”的計算(1986年版的3.1.13和4.2.4); ———刪除了有關“爐殼溫度”的測試和“爐殼平均溫度”的計算(1986年版的3.1.14和4.2.5); ———修改了試驗用煤及爐具的參比配套要求(1986年版的3.1.2;本版的6.3.1、6.3.2和6.3.3); ———增加了“可燒烤時間”的測試方法和“可燒烤時間”、“可燒烤平均溫度”的計算(見6.4.10、 7.2.6和7.2.11); ———修改了“多次使用(封火)連續燃燒”的用火方法,本版規定最后一次燃燒不封火,因此相應修改 了該用火方法對應的“熱效率”、“灰渣熱損失率”的計算公式(1986 年版的3.2、4.1.9b)和 4.1.10b);本版的6.5.4、7.2.9b)、7.2.10b)); ———增加了測定爐具泄漏的一氧化碳體積分數的方法及要求(見4.1.1、6.6和7.2.13); ———增加了“固硫質量分數”指標的測定方法(見7.2.12); ———刪除了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 和附錄F。 本標準由中國煤炭工業協會提出并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平頂山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淮北礦業(集團)有限責 任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田子建、于勵民、李偉、李軍、劉曉陽、伍云霞。 本標準所代替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6412—1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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