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interior fittings of passenger car
標準號:GB 11552-2009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11552-2009
發(fā)布時間:2009-09-30
實施時間:2012-01-01
首發(fā)日期:1989-08-10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尹爽清、余忠皋、黃小枚、王捍華、童國勝、李韜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車身(駕駛室)及附件
ICS分類:車身及車身附件
提出單位: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起草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歸口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fā)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guī)定了乘員艙內部構件(內后視鏡除外)、操縱件、頂蓋或活動頂蓋、座椅靠背和座椅后部零件在凸出物方面的要求,以及車窗、天窗和隔斷系統(tǒng)的電操作要求。本標準適用于M1 類汽車。
標準摘要
本標準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代替GB11552-1999《轎車內部凸出物》。 本標準的技術內容修改采用ECER21《關于機動車內部凸出物的認證統(tǒng)一規(guī)定》(修訂本2)及隨后 截止到2003年1月發(fā)布的所有增補件、勘誤表的英文版和法文版。 本標準根據ECER21重新起草。在附錄A 中列出了本標準章條編號與ECER21章條編號的對照一覽表。 考慮到我國國情,在采用ECER21時,本標準做了一些修改。 本標準與ECER21的主要差異及其原因如下: ---刪除ECER21附錄5三維H 點確定程序的相關內容,標準中涉及到該方面的內容參照GB11551-2003附錄C 中的內容執(zhí)行,避免了由于標準用語的差異在實際操作時產生誤差。 ---刪除ECER21中第3章認證申請、第4章認證、第6章車型認證的變更和擴展、第7章生產一致性、第8章生產不一致的處理、第9章正式停產、第10章主管部門及檢測機構的名稱和地址以及附錄2通知單、附錄3認證標志的布置的內容,其原因是標準體系和法規(guī)體系的差異所致。 為便于使用,對于ECER21還做了下列編輯性修改: ---本法規(guī)改為本標準; ---增加資料性附錄A。 本標準與GB11552-1999《轎車內部凸出物》的主要差異有: ---變更了標準的適用范圍(由轎車變更為M1 類汽車,并增加了對車窗、天窗及隔斷系統(tǒng)電操作的要求)(本版的第1章); ---增加了部分術語和定義(本版的3.2、3.10~3.18); ---增加了車窗、天窗及隔斷系統(tǒng)的電操作(本版的4.8);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A本標準章條編號與ECER21章條編號對照(本版的附錄A); ---增加了規(guī)范性附錄B動態(tài)確定的頭部碰撞區(qū)的確認(本版的附錄B); ---增加了規(guī)范性附錄E柱狀試驗棒在天窗及車窗開口中的典型位置(本版的附錄E); ---按照ECER21修訂版,__________對撞擊速度進行了修改(本版的G.4.2.1)。 本標準的附錄B、附錄C、附錄E、附錄F、附錄G、附錄H 為規(guī)范性附錄,附錄A、附錄D 為資料性附錄。 對于新認證車型,本標準自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對于在生產車型,本標準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神龍汽車有限公司、東風汽車公司、國家汽車質量監(jiān)督檢驗中心(襄樊)、東風本田汽車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尹爽清、余忠皋、黃小枚、王捍華、童國勝、李韜。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11552-1989、GB11552-1999。 |
標準目錄
前言Ⅰ 1 范圍1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1 3 術語和定義1 4 要求3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本標準章條編號與ECER21章條編號對照9 附錄B (規(guī)范性附錄) 動態(tài)確定的頭部碰撞區(qū)的確認13 附錄C (規(guī)范性附錄) 頭部碰撞區(qū)的確定14 附錄D (資料性附錄) 對標準條文及附錄的注解15 附錄E (規(guī)范性附錄) 柱狀試驗棒在天窗及車窗開口中的典型位置21 附錄F (規(guī)范性附錄) 測量凸出高度的方法23 附錄G (規(guī)范性附錄) 吸能材料的試驗程序25 附錄H (規(guī)范性附錄) 用于4.2.1的測量裝置和程序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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