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標準規定了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術語和定義,急救(急救指揮)中心和急救站(點)的基本要求、設施要求、設備要求、人員要求,日常醫療急救服務,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服務,服務評價與改進等內容。本標準適用于院前醫療急救服務工作。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歸口并監督實施。
本標準起草單位:德州市120急救調度指揮中心、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濟南市急救中心、青島市急救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趙新、楊振明、楊全勇、劉家良、盛學岐、劉慧、郭凌、閆敏敏、李陽、原靜、徐曉旸、葉金曉、吳圓圓、祁曉丹、高苒、陸芳。
前言 I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急救(急救指揮)中心 2
4.1 基本要求 2
4.2 設施要求 2
4.3 設備要求 3
4.4 人員要求 3
5 急救站(點) 4
5.1 基本要求 4
5.2 設施要求 4
5.3 設備要求 4
5.4 人員要求 4
6 日常醫療急救服務 5
6.1 “120”呼叫受理 5
6.2 調度派車 6
6.3 接受指令 6
6.4 駛向現場 6
6.5 到達現場 6
6.6 送往醫院 6
6.7 站內待命 7
7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服務 7
7.1 事件分類與分級 7
7.2 應急響應 7
7.3 調度指揮 7
7.4 現場救援 7
7.5 安全轉運 7
7.6 信息統計與報告 7
8 服務評價與改進 8
8.1 服務評價 8
8.2 服務改進 8
附 錄 A (資料性附錄) “120”呼叫受理用語規范 9
附 錄 B (資料性附錄) 派車單 11
附 錄 C (資料性附錄) 院前急救病歷 12
附 錄 D (資料性附錄) 院前急救機構與醫院急診科病情交接單 13
附 錄 E (資料性附錄)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信息報告表 14
附 錄 F (資料性附錄)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信息每車統計表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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