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標準號:WS 259-2015
發布時間:2015-11-16
實施時間:2016-06-01
首發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湯林華、高琪、余新炳、官亞宜、周水森、周曉農、夏志貴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C59
ICS分類:醫學科學和保健裝置綜合
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江蘇省寄生蟲病防治防治研究所、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定了瘧疾診斷依據、診斷原則 、診斷標準和鑒別診斷。本標準適用于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對瘧疾的診斷。
標準摘要
本標準除第6章為推薦性條款外,其余為強制性條款。 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WS 259-2006《瘧疾診斷標準》。與WS 259-200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修改為《瘧疾的診斷》; ——修改了術語和定義中的“瘧疾”和“重癥瘧疾”的定義(見2.1和2.2,2006年版的2.1和2.2); ——刪除了術語和定義中的“帶蟲者”(見2006年版的2.3); ——增加了“無癥狀感染者”的定義(見2.3); ——修改了診斷依據中流行病學史的描述(見3.1); ——增加了“重癥臨床表現”(見3.2.3); ——刪除了診斷依據中的“假定性治療”(見2006年版的3.3); ——增加了診斷依據中的“實驗室檢查”的“瘧原蟲核 酸檢測陽性”(見3.3.3); ——增加了“無癥狀感染者”的診斷標準(見5.1); ——修改了“臨床診斷病例”和“確診病例”的診斷標準(見5.2和5.3,2006年版的5.3和5.4); ——增加了“重癥病例”的診斷標準(見5.4); ——修改了鑒別診斷(見第6章,2006年版的第6章); ——修改了傳染源的描述(見A.1.1,2006年版的A.1.1); ——修改了易感人群的描述(見A.1.3,2006年版的A.1.3); ——修改了地區分布的描述(見A.1.4,2006年版的A.1.4); ——修改了季節分布的描述(見A.1.5,2006年版的A.1.5); ——修改了潛伏期的描述(見A.2.1,2006年版的A.2.1); ——修改了發作期的描述(見A.2.3,2006年版的A.2.3); ——刪除了“腦型瘧”和“并發癥”(見2006年版的A.2.5和A.2.6); ——增加了“重癥瘧疾”(見A.2.5); ——刪除了“假定性治療”(見2006年版的附錄B); ——刪除了“染液的配置”一章(見2006年版的C.2); ——修改了附錄C(見附錄C,2006年版的附錄D); ——增加了附錄D(見附錄D); ——增加了附錄E(見附錄E)。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所、江蘇省寄生蟲病防治防治研究所、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湯林華、高琪、余新炳、官亞宜、周水森、周曉農、夏志貴。 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6年。 |
推薦檢測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認證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
推薦培訓機構
申請入駐
暫未檢測到相關機構,邀您申請入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