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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

Items and methods of motor vehicles safety technology inspection
標準號:GB 21861-2014
基本信息
標準號:GB 21861-2014
發(fā)布時間:2014-12-22
實施時間:2015-03-01
首發(fā)日期:
出版單位:中國標準出版社查看詳情>
起草人:孫巍、應朝陽、吳云強、趙衛(wèi)興、張軍、潘漢中、秦東煒、張昊、陳南峰、包威、羅躍、周申生、田五虎
作廢日期:2021-01-01
出版機構:中國標準出版社
標準分類: 交通管理綜合
ICS分類:
ICS43.180
提出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公安部交通安全產(chǎn)品質(zhì)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石家莊華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興汽車檢測設備有限公司、中國機動車輛安全鑒定檢測中心
歸口單位: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發(fā)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主管部門:公安部
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guī)定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的檢驗項目、檢驗方法、檢驗要求和檢驗結果處置。 本標準適用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對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本標準也適用于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入境機動車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經(jīng)批準進行實際道路試驗的機動車和鄰水入境的機動車,可參照本標準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本標準不適用于拖拉機運輸機組等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的安全技術檢驗。
標準摘要
本標準中第4章、第6章、第7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按照 GB/T1.1—2009給出的規(guī)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 GB21861—2008《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與 GB21861—2008相比,除編輯性修改外,主要技術變化如下: ———修改了范圍(見第1章,2008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注冊登記檢驗的術語和定義(見3.1,2008年版的3.1); ———修改了車輛唯一性檢查的術語和定義(見3.3,2008年版的3.3); ———增加了車輛特征參數(shù)檢查的術語和定義(見3.4); ———修改了檢驗項目要求(見4.1、表1,2008年版的4.1、表1、表2); ———刪除了“檢驗項目按屬性分為否決項和建議維護項。儀器設備檢驗項目中,排放、制動、前照燈遠光光束發(fā)光強度、輪偏和底盤輸出功率為否決項,其余為建議維護項。人工檢查項目的項目屬性見附錄 B的表 B.1、表 B.2、表 B.3和附錄 C的表 C.1的‘項目屬性’欄”的要求(2008年版的4.3); ———刪除了“拖拉 機 運 輸 機 組 等 上 道 路 行 駛 的 拖 拉 機 的 安 全 技 術 檢 驗 項 目 另 行 制 定”的 要 求 (2008年版的4.5); ———修改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流程圖(見圖1,2008年版的圖1); ———修改了對送檢機動車的基本要求(見5.1.2.1,2008年版的5.2.1); ———增加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各工位的最少檢驗時間表(見表2); ———增加了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方法表(見表3); ———增加了“檢驗要求”(見第6章); ———刪除了“(車輛唯一性認定)檢驗項目和要求”(2008年版的6.1.1、6.2.1); ———刪除了“線外檢驗”(2008年版的第8章); ———刪除了“線內(nèi)檢驗”(2008年版的第9章); ———刪除了“路試檢驗”(2008年版的第10章); ———刪除了“二、三輪機動車檢驗的補充說明”(2008年版的第11章); ———修改了檢驗結果的評判要求(見7.1,2008年版的12.2); ———修改了檢驗合格處置要求(見7.2,2008年版的12.4); ———增加了檢驗不合格處置要求(見7.3); ———修改了異常情形處置要求(見7.4,2008年版的6.1.2、6.2.2); ———增加了標準實施的過渡期要求(見第8章); ———刪除了附錄 A 主要特征和技術參數(shù)(2008年版的附錄 A); ———刪除了附錄 B 車 輛 外 觀 檢 查、底 盤 動 態(tài) 檢 驗 和 車 輛 底 盤 檢 查 檢 驗 項 目 (2008 年 版 的附錄 B); ———刪除了附錄 C 二、三輪機動車人工檢驗項目(2008年版的附錄 C); ———刪除了附錄 D 制動性能參數(shù)計算方法(2008年版的附錄 D); ———增加了附錄 A 外廓尺寸測量(見附錄 A); ———增加了附錄 B 整備質(zhì)量測量(見附錄 B); ———增加了附錄 C 制動性能檢驗(見附錄 C); ———增加了附錄 D 前照燈檢驗(見附錄 D); ———增加了附錄 E 車速表指示誤差檢驗(見附錄 E); ———增加了附錄 F 轉(zhuǎn)向輪橫向側滑量檢驗(見附錄 F); ———修改了附錄 G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見附錄 G,2008年版的附錄 F、附錄 H)。 ———修改了附錄 H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表(人工檢驗部分)(見附錄 H,2008年版的附錄 E、附錄G); ———增加了附錄I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表(儀器設備檢驗部分)(見附錄I)。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公安部交通安全產(chǎn)品質(zhì)量監(jiān)督檢測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石家莊華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江興汽車檢測設備有限公司、中國機動車輛安全鑒定檢測中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孫巍、應朝陽、吳云強、趙衛(wèi)興、張軍、潘漢中、秦東煒、張昊、陳南峰、包威、羅躍、周申生、田五虎。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21861—2008。 |
標準目錄
前言 Ⅲ 引言 Ⅴ 1 范圍 1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檢驗項目 2 5 檢驗方法 5 6 檢驗要求 8 7 檢驗結果處置 18 8 標準實施的過渡期要求 19 附錄 A (規(guī)范性附錄) 外廓尺寸測量 20 附錄 B (規(guī)范性附錄) 整備質(zhì)量測量 22 附錄 C (規(guī)范性附錄) 制動性能檢驗 23 附錄 D (規(guī)范性附錄) 前照燈檢驗 26 附錄 E (規(guī)范性附錄) 車速表指示誤差檢驗 28 附錄 F (規(guī)范性附錄) 轉(zhuǎn)向輪橫向側滑量檢驗 29 附錄 G (規(guī)范性附錄)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告(式樣) 30 附錄 H (規(guī)范性附錄)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表(人工檢驗部分) 33 附錄I(規(guī)范性附錄)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表(儀器設備檢驗部分) 35 參考文獻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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