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公司在華的知識產權現狀
各國跨國公司在華的知識產權活動已持續多年,已形成一個以專利為重點、以商標為先鋒、以商業秘密為養分的一體化經營模式。
“產品未到,專利先行”。由于專利的排他性特征,擁有一項專利就擁有了一方市場。跨國公司以專利為尖兵利器,已經搶占了我國專利的半壁江山。截至1999年12月31日,我國的專利申請總量已達995746件,其中國內申請832391件,國外申請163355件。近4年來,我國國內每年申請發明專利僅1萬多件(1998年達13726件)且逐年與國外來華申請量拉大距離,比例已由47∶53變為38∶62。例如,國外知名的石化跨國公司申請的專利就占到80%。
在核技術、醫藥化學領域的發明專利申請90%以上屬于外國;彩色電視機和錄像機生產方面關鍵技術的專利也幾乎全部被外國控制;航天領域的發明專利申請外國比國內高出30倍;我國曾經處于領先地位的永磁強磁材料、超導技術、計算機以及數據處理方面的發明專利申請的大半也被國外占據。
商標是關系到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知識產權有著企業“黃金名片”之稱,是企業走向國外市場的“金護照”。而我國的商標保護狀況堪憂,國內市場上,跨國公司的洋商品、洋商標已長驅直入,充斥我國城鄉大小市場。從日用品到高新技術,幾乎在所有的領域里,我國的民族骨干企業都紛紛落敗。在國際市場上,我國企業的名牌更是出師未捷身先死。“同仁堂”、“青島啤酒”、“竹葉青”、“杜康”、“阿詩瑪”、“云煙”、“紅梅”以及“牡丹”電視機等知名商標在日本、美國、韓國、菲律賓、泰國、荷蘭、挪威、瑞典等國被搶注。據不完全統計,我國馳名商標在海外喪權已達200余起。
商業秘密的狀況同樣如此。在當今高度發達的信息社會里,企業開發、經營、保護、維持其特有的商業秘密已上升到一個戰略的高度,因此,獲取商業秘密也成為各國跨國公司關注的要點。跨國公司對華知識產權戰略特點
1.各個在華的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活動逐步完善和規范化,具全局性、宏觀性和長遠性。 ⑴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化和體系化。建立以專利為核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和管理體系,已是現代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管理模式不可缺少的部分。面對中國這個巨大的市場,在華跨國公司紛紛成立知識產權部,對其在華知識產權活動進行科學化管理。如摩托羅拉在京成立了大中華知識產權部,主管其在中國內地、臺灣和香港的專利事務。IBM和西門子公司也相繼成立了知識產權管理部。 ⑵高額資金投入。這一點從跨國公司的商標廣告戰略上可見一斑。在1995年評出的我國最有價值的20個品牌中,近幾年平均每家每年投入的廣告費用是3000萬元。而可口可樂從1888年作為商標注冊以來,僅廣告費用一項就高達1.84億美元。 ⑶戰略眼光長遠。從目前的專利申請看,跨國公司前幾年在華申請的專利恰恰是幾年后在中國國內重點發展的項目,它們注重的是15-20年,甚至更長遠的技術開發。像涉及CDMA第三代移動通訊的技術產品,美國一家公司在華申請了約270件專利。諾基亞、愛立信、摩托羅拉也都有相當數量的專利申請。而我國企業更注重新型、外觀設計等方面的專利,很少注重10年以上的技術,相比之下,國外跨國公司的技術儲備具有長遠的市場競爭力。
2.以專利戰略為核心,而且高度重視發明專利。 專利是企業占領和保護市場的重要武器,擁有專利,尤其是發明專利的數量,是企業乃至整個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體現。因此,跨國公司的知識產權戰略多以專利戰略為核心,并給予發明專利以高度重視。截至1998年底我國受理的專利申請構成顯示,國外累計近14萬件專利中,發明專利、職務發明專利各占88%和83%,而國內累計72萬多件專利中,發明專利、職務發明專利各占16%和6%。
3.國內“圍剿”,國外“圍堵”。 跨國公司對華的知識產權戰略是其全球經濟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跨國公司不僅在我國國內“跑馬圈地”搶占大片市場,對我國的企業進行“圍剿”,而且在其他國家搶注我國的專利、名牌,實行“圍堵”。這種國際、國內遙相呼應的“圍剿”與“圍堵”戰略使我國企業國內、國外腹背受敵,處處受制于人。 經專利檢索調查發現,美國RCA公司在中國申請的專利,與我國現在制造的彩電無關,問題在于它在北美和歐洲擁有數萬件彩電專利,我國彩電出口必然與其專利發生沖突,為了不喪失北美市場,最終我國付出了不菲的學費。
4.高新技術領域是戰略重點。 “擁有了高新技術就擁有了21世紀。”當我國還沉醉在一浪高過一浪的重視高新技術的高談闊論中時,國外的跨國公司卻以鐵的事實證明著高新技術的舉足輕重。 15年前,各國跨國公司就把對華知識產權活動的重點放在了高新技術領域。2000年底保護期滿的首批發明專利共1200件,國內僅95件,國外在華發明專利的期滿成功率是國內的10倍。而國外的這些發明專利多集中在通訊、信息儲存、測量測試、電力的發電或配電等高新技術領域。 據統計,從1998年到2000年,在信息技術領域我國與外國申請的發明專利數量比值為1∶9。日本以9099件高居榜首,其次是美國、韓國和德國。在電子信息技術范疇的發明專利中,近三年的數據表明,有88.5%是來自外國公司。從1998年到2000年,在包括航空航天、計算機、電信等在內的幾大高新技術產業領域中,國內被授權的專利大約有2497件,而國外則大約有6783件。國外跨國公司在我國高新技術領域已經占據了半壁江山。
5.從“各自為戰”走向“聯合攻關”。 在以往的市場競爭中,國外各個跨國公司間存在著尖銳的利益沖突,在華知識產權活動也多各自為戰,這也是由知識產權的排他性所決定的。而近期發生的一些事件卻顯示了各國跨國公司聯合作戰、利益共享的趨勢。 例如,2001年初,日立、松下、三菱電機、時代華納、東芝、JVC六大DVD技術開發商聯合向我國國內的DVD整機生產廠家征收產品凈售價的4%或每臺4美元的技術專利使用費,其目的是利用專利技術標準這個“殺手锏”把我國的DVD產品趕出國際市場,使我國許多企業“在劫難逃”。 28家跨國公司日前在中國成立了一個以打擊假冒商品為主要目的的優質品牌保護委員會,旨在影響中國政府的打假政策,以達到保護成員單位利益的目的。 跨國公司在華的知識產權活動從“各自為戰”走向“聯合攻關”說明國外利用知識產權作為武器搶占我國市場的攻勢更加猛烈,勢力更加強大,我國國內企業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
6.大力推行標準化戰略。 “三流企業賣力氣,二流企業賣產品,一流企業賣技術,超一流企業賣標準”。發達國家和跨國公司都力求將專利轉變為標準,以獲取最大經濟利益,標準化成了專利技術追求的最高體現形式。美國高通公司通過擁有1400多項CDMA專利,成為坐擁標準、日進斗金的跨國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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