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用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團體標準,引起了生產企業轟動效應!
- 發表時間:2018/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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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用品,是指供人們生活中使用,表明具有調節人體機能和促進健康等用品,直接或者間接作用于人體皮膚表面,不以預防和治療疾病為目的,具有日常保健、促進康復和健康功能的貼劑、膏劑、擦劑、噴劑、艾灸等產品。是指已在民間長期使用,方法簡便,安全有效,具有調節身體機能、緩解身體不適癥狀、促進健康作用,適用于亞健康人群用于調理及養生保健的產品。是法律、法規對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用途化妝品、消毒產品、體育器械規定以外的產品。
但保健用品不同于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根據《GB
16740-1997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生產、定義的食品的一個種類產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調節人體的機能,適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但具有食品性質。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民政部關于印發《團體標準管理規定(試行)》(國質檢標聯[2017]536號)第二十六條鼓勵各部門、各地方在產業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購、社會管理、檢驗檢測、認證認可、招投標等工作中應用團體標準;第二十七條鼓勵各部門、各地方將團體標準納入各級獎項評選范圍。由河南省健康產業發展研究會、河南省進程健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共同起草的《保健用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團體標準,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公布后,在目前國家沒有保健用品標準的情況下,引起了生產企業的轟動效應。本標準由歸口單位組織評估或委托第三方評估認可,及經本標準歸口單位批準使用,使用于自愿申請采用本標準的組織。保健用品符合本標準的評估認可有效期三年,批準文號編號如河南省內為豫健準字[年份]T/HNJK003-2018××××,由歸口單位頒發。
本標準所稱的本標準的實施,將對人員、設計與設施、原料、生產過程、衛生要求、評估認可、成品貯存與運輸、品質管理、生產企業現場核查評分、保健用品生產企業現場核查評分標準等方面對保健用品生產、服務企業都有嚴格的技術要求,從而規范了保健用品生產質量管理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