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嬰幼兒照護服務政策法規體系和標準規范體系初步建立
- 發表時間:2019/05/27
- 來源: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提出了我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階段性發展目標:到2020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法規體系和規范體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有所提升,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初步滿足;到2025年,嬰幼兒照護服務的政策法規體系和規范體系基本健全,多元化、多樣化、覆蓋城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體系基本形成,嬰幼兒照護服務水平明顯提升,人民群眾的嬰幼兒照護服務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是生命全周期服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事關嬰幼兒健康成長,事關千家萬戶。為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意見》要求,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需求和問題為導向,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建立完善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規范體系和服務供給體系,充分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多種形式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需求,促進嬰幼兒健康成長、廣大家庭和諧幸福、經濟社會持續發展。
《意見》要求,地方各級政府要按照和規范在新建居住區規劃、建設與常住人口規模相適應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及配套安全設施,并與住宅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的,要限期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有關和規范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于2019年8月底前制定。鼓勵通過市場化方式,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方式,在就業人群密集的產業聚集區域和用人單位完善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
為規范發展多種形式的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意見》強調,要加強嬰幼兒照護服務專業化、規范化建設,遵循嬰幼兒發展規律,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的規范體系。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開展嬰幼兒照護服務必須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和規范,并對嬰幼兒的安全和健康負主體責任。運用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的服務過程加強監管,讓廣大家長放心。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備案登記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質量評估制度,對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實施動態管理。依法逐步實行工作人員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對虐童等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設置和管理規范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制定,各地據此做好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核準登記工作。
《意見》特別指出,要加強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業務指導、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安全保障和責任追究制度,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規章制度落實到位。按照屬地管理和分工負責的原則,地方政府對嬰幼兒照護服務的規范發展和安全監管負主要責任,制定嬰幼兒照護服務的規范細則,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監管責任。對履行職責不到位、發生安全事故的,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