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標準動態
十月執行的家具新標準將強調使用說明
- 發表時間:2004/07/26
- 來源:《新聞晨報》
今年10月1日以后生產的家具,必須執行新出臺的《消費品使用說明第6部分家具》國家強制性標準,出售時必須具備使用說明,并須標明甲醛釋放量。 全國家具標準化中心主任余爭榮22日向記者介紹說,當前家具行業存在著一些隱患,主要表現為近年來家具質量水平低,抽查合格率一般在60%徘徊,其中不合格家具使用的人造板,甲醛超標約占70%。其次是消費者對家具的投訴居高不下,家具銷售不誠信、標識不規范以及家具材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現象屢見不鮮。 使用說明中必有的主要內容: 家具名稱必須反映家具真實屬性,并符合相應的國家或行業標準規定。國家或行業標準未規定名稱的家具,應使用家具行業的常用名稱。
出售的家具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健康、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必須對國家有關要求和指標給予說明,并對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實際含有的有毒物質或放射性等控制指標給予說明。 家具所用材料、涂料含有毒物質或放射性在國家有關規定允許范圍內,但使用不當仍會對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的,必須寫明使用注意事項、防護措施等內容。 必須標明所購家具的具體型號和生產日期。必須標明使用說明的出版日期。使用說明與生產者、銷售者送發和播發的同種家具的資料,如宣傳資料、廣告等的內容必須一致。 必須對涉及安全方面的內容給出安全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