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再保險及信息披露3項團體標準發布
- 發表時間:2018/09/14
- 來源:中國保險行業協會
2018年2月7日,《》(以下簡稱“財產再保險臨時分保”)、《》(以下簡稱“財產再保險合約分保”)、《》(以下簡稱“信息披露”)、3項團體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簡稱“中保協”)正式發布。這是貫徹落實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保險監管會議精神,履行保險業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和提升防范風險化解能力的具體體現;是中保協協助監管,用化手段全面強化行業自律職能的具體體現。
是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制度。針對近些年,很多再保險分保業務流程不明而引發的再保險糾紛案不斷增加,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中財再、瑞再、慕再、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太保財險等再保公司、直保公司成立工作組,對再保險臨時分保、合約分保操作流程進行梳理,制定了財產再保險臨時分保、合約分保兩項,該兩項是行業內首次發布的財產再保險業務操作指引,將為加強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實現財產再保險業務的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基礎支持,為助力保險業服務實體經濟防范化解風險提供了基礎支持,為再保險提升交易規范性及理賠效率提供了基礎支持,為運用行業提升我國再保險國際話語權提供了基礎支持。
為規范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責任人的信息披露行為,防范投資風險,避免由于內容要求等不規范造成的披露不完整、延遲披露、異常披露等問題,強化風險責任人意識,中保協依據保監會發布的《關于保險機構投資風險責任人有關事項的通知》、《保險公司資金運用信息披露準則第2號:風險責任人》、《保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組織中國人壽、新華保險等各保險公司共同制定了信息披露,該對保險公司資金運用風險責任人信息披露基本原則、信息披露流程、信息披露內容、披露文件格式、聲明的署名等做了具體要求,填補了保險資金運用領域信息披露業務的空白,為風險責任人信息披露提供了技術依據。
中保協副秘書長余勛盛、秘書長助理黃睿智參會,保監會、中保協,信息披露、財產再保險臨時分保、合約分保起草單位相關人員及20家主流媒體記者出席發布會。
保險作為現代經濟的重要產業和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通過三十多年的改革實踐創新,實現了健康快速發展,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愈發明顯。但是,與保險業發展需求相比,保險業化工作還存在較大滯后,尤其是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之后,保險業面臨服務實體經濟、防范風險、深化改革三大任務,作為行業自律的重要抓手,顯得更為重要。
近一年多來,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充分利用金融行業唯一團體試點及國家化服務業試點單位的優勢,針對目前保險業供給缺口較大的實際,快速加大團體供給,加快團體在保險業各領域的普及應用和深度融合,全面強化協會自律職能。自2016
年 5 月以來,已先后發布19項團體,在研團體近百項,種類涉及基礎、產品、信息、精算、審計、評價、服務、管理等,基本覆蓋直保、再保、中介、信保等公司的新產品開發、承保、理賠、服務、信息技術開發、消費者保障、資金管理及公司治理等全產業鏈。
今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將在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正確領導下,廣大會員單位的支持下,加強團體的制定和宣貫,加快構建與國家、行業協調一致的符合保險業發展的新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