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呼吁家紡用品急需出臺新標準
- 發表時間:2004/06/11
- 來源:中國紡織報
日前,據紡織工業標準化研究所副所長鄭宇英介紹,我國現行的家用紡織品標準大多是20世紀90年代初制定和發布的,包括床單、被套、毛巾、手帕、線毯和毛毯等一系列行業標準,涉及到產品和試驗方法等內容,而較新的標準和法規尚待出臺和制定。 目前,我國已發布的、且與絕大多數家紡產品有關的強制性國家標準主要有: 甲醛限量標準。強制性國家標準《》符合國際環保和綠色消費的要求,順應了與國際接軌的需要。 產品使用說明標準。產品的使用說明(俗稱為標簽)應當認真執行GB52964-1998《》。該標準的實施起到了規范市場的作用。 被褥內填料衛生標準。《絮片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對以絮用纖維填充的床上用品的填料提出了衛生要求指標:不得檢出致病菌,不得對皮膚產生不良刺激和過敏反應,肉眼不得檢出節足動物,不得有異常氣味。 2002年,質檢總局、國家經貿委、衛生部和工商總局聯合印發了《絮用纖維制品禁止使用原料管理辦法》,禁止使用的原料包括:纖維性工業下腳料(棉短絨、落地棉、廢紗、邊角料);醫用纖維性廢棄物(已使用醫用敷料和醫患人員的衣物)等。雖然這些標準為整個行業的發展和繁榮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和家紡行業的發展,現有的標準體系及其技術內容出現了明顯的弊端,具體表現在: 現行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已不能滿足市場的需要。家用紡織品標準制、修訂速度滯后于產品的開發速度,現有標準與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不銜接,與家紡行業的蓬勃興起不協調。在原有計劃經濟體制下制定的產品標準大多以指導生產為出發點,技術要求與生產工藝緊密相連,考核指標是根據工藝能達到的水平確定的,色牢度指標,特別是干摩和濕摩明顯偏低。對市場上出售的產品,緯密偏差和單件重量偏差等項目形同虛設,無法考核。標準本身的缺陷,導致國內家紡產品質量不高,無法在國際中高檔市場占據一席之地,甚至直接影響了我國家用紡織品的出口。 目前,國際上比較有影響,同時對我國紡織品出口有制約作用的標準主要有: 一是美國國家紡織品ANSI標準、美國材料與試驗協會標準(ASTM)和美國染化工作者協會標準(AATCC)。二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國際標準(ISO),其制定多是建立在有關成員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般來說,這是國際上能夠普遍接受的中檔標準。三是歐盟標準EN,由德國國家標準DIN、英國國家標準BS的、法國國家標準NF的一部分組成,這些國家標準中的某些部分就是歐盟標準。四是其他的國家標準,如日本國家標準JIS,俄羅斯國家標準FOCT。五是國際生態紡織品標準Oeko-Tex。六是一些國際大型采購商如Marks&Spencer自己制定的商業標準等。 國家紡織產品開發中心主任孫瑞哲建議,家紡企業在了解國際標準的基礎上,還要了解各目標市場適用的標準體系及其與我國標準的差異,以調整產品設計和生產,同時還要掌握必要的檢測方法。我國家紡產品品質標準和檢測手段與國際接軌勢在必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