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提前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
- 發表時間: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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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網站消息,為進一步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持續改善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發布的《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有關要求,北京市將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其中輕型汽油車執行《》,重型燃氣和柴油車執行《》。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市銷售和登記注冊的重型燃氣車以及公交和環衛行業重型柴油車須滿足國六(B)階段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銷售和登記注冊的輕型汽油車和其余行業重型柴油車須滿足國六(B)階段要求。
凡在本《通告》規定的實施日期之前已購買的(以購車發票日期為準)和已從外省市轉出遷往本市的(以機動車登記證書的轉移登記日期為準)符合第五階段排放要求的車輛,在本《通告》規定的實施日期之后的一個月內可繼續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機動車處指出,國Ⅵ與國V相比排放限值更低,提前實施國Ⅵ排放,對于輕型汽油車CO、HC、NMHC和NOx排放將比國V階段降低50%左右,PM排放降低40%左右;對于重型柴油車NOx和PM將比國V階段降低60%以上,并增加了顆粒物粒數(PN)限值要求。實施新將有利于提升我市機動車排放水平,進一步減少污染排放,促進空氣質量改善。
據介紹,《通告》所稱輕型汽油車是指《》定義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M1類、M2類和N1類汽車?!锻ǜ妗匪Q重型柴油車和重型燃氣車是指《》定義的M2、M3、N1、N2和N3類及總質量大于3500kg的M1類汽車。
按《》規定:M1類車指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不超過9座的載客車輛;M2類車指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9座,且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5000kg的載客車輛;M3類車指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9座,且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5000kg的載客車輛;N1類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載貨汽車;N2類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但不超過12000kg的載貨汽車;N3類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12000kg的載貨汽車。
滿足輕型車和重型車國六(B)排放控制要求,分別指《》和《》中的6b階段排放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