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解讀
- 發表時間:2019/03/18
- 來源:搜狐
今后,老年人選擇養老機構時,也可以像外出旅行選擇酒店一樣,認準“星級”挑選自己滿意的養老機構。今年7月1日即將開始執行的《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填補了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的空白,方便老年人選擇滿意的養老機構。
近日由市場監管總局、國家委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民政部養老服務司處長李邦華介紹,我國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養老服務需求快速增長,養老機構成為老年人社會化養老的重要方式。截至2017年底,全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達24090萬人,占總人口的17.3%。注冊登記養老機構2.88萬個,機構床位383.5萬張。“養老機構的服務質量直接關系到入住老年人的切身利益,直接關系到養老機構的生存與發展,直接關系到社會對政府監管工作的滿意度。”
一直以來,由于缺乏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質量建設缺乏規范化引導,社會對養老機構的質量評價也缺乏依據。李邦華認為,的出臺填補了養老機構等級國家空白,健全了養老機構分級體系,通過客觀、公正、透明的評價,引導養老機構提供優質服務。同時,通過對機構進行客觀的等級評定,公示等級評定結果,可以降低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方便有需求的老年人及其家庭做出選擇,有利于更好地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增強老年人幸福感和獲得感。
據介紹,對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提出102條要求,主要內容包括等級劃分與標志、申請等級評定應滿足的基本要求與條件、等級評定、規范性附錄等。將養老機構分為5個等級,從低到高依次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五級。等級標志由五角星圖案構成,等級越高,表明養老機構綜合服務能力越高。
明確了養老機構申請等級評定應滿足的基本要求和條件,包括養老機構有效執業證明、工作人員應具備的要求或資源、空間配置、運營管理與服務、各個等級的養老機構應同時滿足的條件。“這些基本要求和條件,主要來自于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養老機構在服務過程中安全性的基本要求,是養老機構申請等級評定的‘起跑線’。”李邦華說,同時又通過規定各等級養老機構應滿足的入住率、服務提供、人員配比與資質以及硬件設施的要求,為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申請劃定了差異性門檻。
記者注意到,在的規范性附錄“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內容與分值”中,詳細闡釋了養老機構等級評定的主要內容。評定的總分1000分,包括環境120分、設施設備130分、運營管理150分和服務600分。其中,環境的評價內容從交通便捷度、周邊服務設施、公共信息圖形標志等7個方面提出要求;設施設備的評價內容從居室、衛生間及洗浴空間、就餐空間、洗滌空間、康復空間等13個方面提出要求;運營管理的評價內容從行政辦公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服務管理等7個方面提出要求;服務的評價內容則從出入院服務、生活照料服務、膳食服務、清潔衛生服務等13個方面提出要求。不同等級的養老機構在這些評定內容的要求均有區別,養老機構可根據自身情況自愿向評定機構提出參與評定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