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出臺 虹鱒位列其中
- 發表時間:2018/08/17
- 來源:食品商務網
今年5月,一則“我國青藏高原養殖三文魚已占國內三分之一市場”的新聞引起爭議。有人說,青藏高原養殖的是“虹鱒”,并非“三文魚”。虹鱒到底是不是三文魚?生吃是否安全?這曾引發廣泛討論。而就在這兩天,虹鱒、三文魚的話題再一次引發關注,原因是一份《》團體標準發布,把虹鱒算作三文魚。
這份團體標準中明確規定了“三文魚”的定義,即三文魚是鮭科魚類的統稱,包括大西洋鮭、虹鱒、銀鮭、王鮭、粉鮭等。這份團體標準相當于為5月底那次“三文魚之爭”給出了“答案”,而答題者是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和13家相關企業。這份團體標準的出臺有何依據?能否解答消費者所擔心的生食淡水魚安全問題?
《》團體標準的公布,可被視為對今年5月“三文魚之爭”的回應。《》編制說明(報批稿)中提到:目前產品在進出口以及國內流通時沒有統一的標準來規范、管理、約束和引導……尤其是今年5月底的國產三文魚事件,引起了廣大消費者對國內三文魚寄生蟲問題的擔憂,不僅對產業和市場造成巨大沖擊,對消費者的消費信心也產生了不良影響。
這份團體標準劃定了安全底線,不過,團體標準中關于虹鱒屬于三文魚的權威性卻受到質疑。有網友在微博上表示,所謂的“《》團體標準”既不是國家標準,也不是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沒有質監局給的標準文號,它就永遠只能是企業內部的生產標準。而這個標準要想生效,必須報相關部門備案。
業內人士表示,一般來說,團體標準高于行業標準,而低于企業標準。有的企業為了創品牌,會把標準制得很高。對于團體標準而言,不能采用單一的企業標準,容易造成壟斷。
這份團體標準中除了對三文魚的定義和寄生蟲作出規定外,對產品標簽也作出明確要求,預包裝產品標簽、營養標簽都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并標注原料魚產地以及種名,讓消費者清楚原料魚來自哪里,并知曉產品商品名及種名。換言之,按照這個團體標準上市銷售的產品標簽上,應寫明三文魚(大西洋鮭)或者是三文魚(虹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