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多部門聯合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標準
- 發表時間:2018/07/20
-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日前,自治區發改委聯合民政廳、財政廳、國資委、物價局發布《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行業協會商會會費收取需公開公示、總會及分支機構不得重復收會費,協會商會的表彰活動需報批,降低協會商會的偏高收費等。
《實施方案》規定,行業協會商會收取的會費,應當主要用于為會員提供服務及開展業務活動等支出,同時明確并公開所提供的基本服務項目。同時要求,制定、修改會費,應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實行無記名投票。此外,會費不得重復收取,行業協會商會總部及分支(代表)機構不得向同一家會員企業分別收取會費。
協會商會開展經營服務性收費的,收費所得除了用于組織管理、開展業務活動的必要成本及與組織有關的其他合理支出外,必須全部用于章程規定的非營利性事業,盈余不得在社會團體成員間分配。
《實施方案》要求,行業協會商會要適當降低偏高會費和其他收費,減輕企業負擔。要合理設置會費檔次,一般不超過4級,對同一會費檔次不得再細分不同收費。列入行業協會商會基本服務項目的,不得再另行向會員收取費用。不得以強制捐贈、強制贊助等方式變相收費;不得利用政府名義或政府委托事項為由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
“守信則一路綠燈,失信則寸步難行”。《實施方案》對社會組織在誠信方面也有相應的措施,對于誠信社會組織,在等級評估、稅收優惠、職能轉移、購買服務等事項中,在符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實行優先辦理、“綠色通道”和重點支持等激勵措施。
反過來,將會建立行業協會商會失信黑名單管理制度,將違規收費行為記入其誠信檔案,并記入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個人信用記錄。對“黑名單”中的行業協會商會在政府購買服務年檢、評先評優等方面進行限制。
《實施方案》還提出,行業協會商會要堅持入會自愿、退會自由的原則,不得依托政府部門、利用壟斷優勢和行業影響力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阻礙退會。對行業協會商會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阻礙退會等行為,企業和個人均可向同級民政部門和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舉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