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標準動態
《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的規定》將出臺
- 發表時間:2004/10/09
- 來源: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從國家標準委獲悉,《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的規定》(征求意見稿)已經草擬完畢,正式進入征求意見階段,正式的規定將于不久公布。 按照擬訂的條款,強制性國家標準不應含有專利,推薦性國家標準原則上不反對標準中含有專利。但該專利應是國家標準中難以替代的技術,且不存在其他拒絕涉及該專利的實質性理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不對國家標準所涉及專利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進行鑒別。 該規定要求申請國家標準立項時,如果該標準提案中可能涉及專利,標準提案人在提交提案時,應提交專利信息清單和情況說明,并附必要的證明材料。一旦國家標準涉及專利,標準起草工作組應及時請專利權利人做出書面的專利實施許可聲明,該聲明是不可撤銷的。對處于專利申請階段尚未獲得授權的發明創造,標準起草工作組應請專利申請人作出聲明,同意在該發明創造獲得授權后以上述方式之一實施許可其專利。在未獲得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聲明之前,涉及相關專利或者專利申請的國家標準草案暫不批準發布。 按照擬訂的條款,國家標準發布后,發現標準涉及相關專利且專利權利人未作出專利實施許可聲明,標準歸口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應當及時按照本規定請專利權利人作出專利實施許可聲明,同時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專利權利人拒絕作出專利實施許可聲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應將該標準退回該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作進一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