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國家技術監督局 發布日期:1992.10.20 生效日期:1992.10.20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和國際電工委員會(IEC)活動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實施條例》以及國家有關外事活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參加ISO和IEC技術活動的宗旨是:積極參加國際標準化活動,擴大我國國際影響,參與國際標準的制、修訂,引進國外先進科學技術,提高我國標準的技術水平;積極將我國標準納入國際標準,以利對外貿易、國際產品質量認證和經濟技術合作,維護我國的合法權利。
第三條 國家技術監督局(CSBTS)統一管理我國參加ISO和IEC的工作,并代表中國參加ISO組織,以IEC中國國家委員會的名義參加IEC組織。 國家技術監督局設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作為我國參加1SO和IEC活動的辦事機構。其工作任務是: (一)按照ISO和IEC有關章程和導則,協調和指導國內各有關主管部門和技術歸口單位參加IEC和ISO國際標準化活動。 ?。ǘ┐_定和適時調整ISO和IEC的各技術委員會和分技術委員會的國內技術歸口單位和參加單位。 (三)負責收發、登記和管理ISO和IEC國際標準、國際標準草案和其他文件資料等。 (四)負責與ISO和IEC及其各成員國和TC/SC所屬各秘書處的聯系,處理來往信件。 ?。ㄎ澹┴撠熖幚砝硎聲?、執委會、技術局、中央辦公室、中央秘書處文件,征集對國際標準草案(DIS)、委員會草案(CD)、新工作項目提案(NP)的意見和處理對外投票等事項。 ?。┴撠熃M織和報名參加ISO和IEC的技術委員會和分技術委員會等各類會議。 ?。ㄆ撸┴撠煂徍藚⒓樱桑樱虾停桑牛酶鳎裕?SC的成員身份,并向國外備案。 ?。ò耍┴撠煂徍撕蛨竺麉⒓樱桑樱虾停桑牛霉ぷ鹘M(WG)。 (九)邀請ISO和IEC在我國召開國際會議和舉辦學習班。 (十)負責組織翻譯、出版ISO和IEC章程、工作導則、標準目錄等。 第四條 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標準化機構歸口管理本部門所屬專業有關ISO/IEC的工作。其工作任務是: (一)向國家技術監督局推薦本部門的科研、生產、使用單位或者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作為ISO和IEC技術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的國內技術歸口單位或參加單位。 ?。ǘ┨岢鰠⒓樱桑樱虾停桑牛眉夹g委員會、分技術委員會的成員身份,審查參加ISO和IEC工作組的項目及人員。 ?。ㄈ⑹盏降模桑樱虾停桑牛玫膰H標準、國際標準草案和文件資料分發給本部門所屬的各技術歸口單位。 ?。ㄋ模彶樗鶎偌夹g歸口單位對ISO和IEC要求回復的意見和投票,并填寫意見審批表(格式8)。 (五)組織派員參加ISO、IEC的TC、SC、WG技術會議。 ?。┟磕辏苍碌浊跋颍桑牛?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報送上年度工作報告(格式1)。 第五條?。桑樱虾停桑牛玫拿總€TC、SC的國內技術歸口單位一般應由本專業生產、使用、科研、教學和監督檢驗等方面技術水平較高、力量較強的單位承擔。其他與專業有關、能積極參加本專業國際標準化活動的單位可作為參加單位。技術歸口單位負責提出本TC/SC的參加單位,并報國家技術監督局批準。 技術歸口單位的工作任務是: ?。ㄒ唬⑹盏降模桑樱虾停桑牛脟H標準、國際標準草案和文件資料及時分發給各參加單位,并定期將收到的文件目錄印發給各有關單位。 (二)結合國內工作需要,對國際標準的有關技術內容進行必要的試驗、驗證。 (三)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負責提出對國際標準的修訂意見,對國際標準草案(DIS)委員會草案(CD)以及新工作項目提案(NP)等投票和提出意見,投票前應及時征求參加單位的意見。在TC的技術歸口單位與其所屬的SC技術歸口單位非同一單位時,SC技術歸口單位應將對外投票和提出意見的副本送其TC技術歸口單位。必要時將草案譯成中文發給有關單位。為有關單位查閱國際標準、國際標準草案和文件資料提供方便。 (四)選派專家參加對口的ISO和IEC的技術會議。 (五)每年1月底前向主管部門和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報送上年度工作報告(格式1)。 (六)根據工作情況,適時向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提出調整參加單位的意見。 (七)向主管部門提出參加ISO或IEC技術委員會和分委員會身份的建議。 (八)參加單位應對技術歸口單位的征詢意見及時給予研究和回復,并承擔必要的試驗驗證工作等。 第六條 確定參加TC/SC活動的身份,按照下列要求: (一)參加ISO和IEC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活動的身份有積極成員(P成員)和觀察員(O成員)兩種。凡與國內制、修訂標準關系重大,且能經常出席國際會議(包括以通信方式參加)和及時處理有關事宜者,可申請為積極成員。不具備上述條件者,可申請為觀察員。 (二)參加ISO或IEC的技術委員會和分技術委員會的身份,由技術歸口單位提出建議,主管部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審定。根據工作情況,每年10月份進行一次調整。技術歸口單位開展工作不力,投票率低于70%,國家技術監督局和主管部門對技術歸口單位可予以調整,或調整參加身份,從“P”成員改為“O”成員。 第七條 對ISO和IEC有關文件的處理和表態,應分階段并符合下列要求:
階段 |
文件名稱及縮寫 |
文 件 處 理 |
建議階段 |
新工作項目提案NP |
需P成員投票作為信息資料寄O成員 |
準備階段 |
工作草案WD |
僅在工作組內部使用,不投票。參加工作組的專家所提意見不代表國家。我國專家應將所提意見抄送技術歸口單位或標委會。 |
委員會階段 |
委員會草案CD |
需P、O成員回復意見 必要時P成員投票 |
批準階段 |
國際標準草案DIS |
(IEC原稱:中央辦公室(C、O)文件) 國際標準草案修改件 需P、O成員投票 |
|
建議階段 新工作項目提案NP 需P成員投票作為信息資料寄O成員 準備階段 工作草案WD 僅在工作組內部使用,不投票。參加工作組的專家所提意見不代表國家。我國專家應將所提意見抄送技術歸口單位或標委會。 委員會階段 委員會草案CD 需P、O成員回復意見 必要時P成員投票 批準階段 國際標準草案DIS (IEC原稱:中央辦公室(C、O)文件) 國際標準草案修改件 需P、O成員投票
需P、O成員投票 國際標準復審,由P成員投票、提出確認、修訂或撤的意見。 ?。ㄒ唬┗貜鸵庖姷木唧w要求 1對新工作項目建議(NP)、委員會草案(CD)、國際標準草案(DIS)和國際標準修訂、補充及復審的投票,各主管部門或其標準化所,需在投票截止日期前20天送達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 2對兩個月投票程序文件的投票,由各技術歸口單位在投票截止日期前15天直接報送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同時抄送本主管部門或其標準化所。 3對已辦理直接對外手續的ISO技木歸口單位,對外投票除國際標準草案(DIS)、國際標準草案修正件及國際標準修訂、補充、五年復審外,其他表態文件可直接寄ISO相應的TC/SC秘書處,同時抄送本主管部門或其標準化所。上述技術歸口單位也可向外索取必要的文件資料。 (二)對NP、CD、DIS及ISO標準五年復審的回復意見分別按格式2~7和以下具體要求投票: ①審批表首先要明確寫上投何種票,然后說明理由和依據,包括投票文件的主要內容,技術上的先進性、經濟上的合理性等。 ②在報送CD意見(英文)以及中文理由說明時,對重要的技術變動內容應附上有關條款的原文(英文復印件)。 ③意見或反對理由必須用英文打字。 ④簡短的中文理由可并入審批表(見格式8),并注明不另附。 ⑤凡無投票單又需對外表示我國意見的,所提意見應按規定格式3,報送英文稿(2份),中文譯稿(1份),并附審批表(1份)。 (三)各項投票需要報送的文件份數按下表:
項 目 審批表 贊成票 贊成附意見 反對票 棄權票 NP?。狈荨≈形睦碛桑狈荨∮⑽囊庖姡撤?BR> 中文理由1份 英文理由3份 中文理由1份 中文理由1份 CD 1份 中文理由1份 英文意見3份 中文理由1份 英文理由3份 中文理由1份 中文理由1份 DIS及DIS 修正件?。狈荨≈形睦碛桑狈荨∮⑽囊庖姡卜?BR> 中文理由1份 英文理由3份 中文理由1份 中文理由1份 國際標準 復審 1份 “確認”中文 理由1份 “修訂”英文 意見2份 中文理由1份 “撤消”英文 理由2份 中文理由1份 中文理由1份 ?。ㄋ模┘夹g歸口單位應在委員會階段(CD)初期提出我國技術性意見,因為當CD上升到DIS時,不再考慮技術性意見。 ?。ㄎ澹┘夹g歸口單位應設專門機構(或專人)研究和處理IEC或ISO有關文件,參加單位也應有專人負責研究、處理、答復由技術歸口單位或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發的有關文件。 第八條 參加ISO和IEC國際標準會議,按照下列要求: (一)根據ISO和IEC的技術委員會和分技術委員會的會議預報和工作需要,技術歸口單位和參加單位,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可申請參加國際標準會議。 ?。ǘ┥暾垍⒓訃H標準會議的單位應按行政隸屬關系向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報告,由其審查納入科技交流活動計劃,報請國家科委批準。 非技術歸口單位參加ISO或IEC國際會議,應先通知技術歸口單位,然后按上述程序報批。 ?。ㄈ﹨⒓訒h的代表入選應符合出國條件,從事標準化工作,熟悉本專業技術,具有外語的聽、說、寫能力。 (四)經批準后,派出部門對所派人員政審完畢,于會前45天(特殊情況例外)將參加ISO或IEC國際會議的項目名稱、代表姓名、性別、職稱及工作單位的中英對照表(格式9)送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統一向ISO或IEC技術委員會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及會議東道國辦理報名手續。 (五)由派出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出國前的準備工作,如外事紀律教育、辦理護照、簽證、預訂旅館、與我駐外使館聯絡等。 ?。┐韴F(組)在出國前須持技術預案向主管部門和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匯報;在只有非技術歸口單位人員參加會議時,其技術預案必須事先征得技術歸口單位的同意。 ?。ㄆ撸┤缬袔讉€部門各派代表參加同一個會議時,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與有關部門協商指定代表團團長人選,負責組團事宜。 ?。ò耍﹪H會議結束回國后,各代表團(組)要及時進行書面總結,并寄送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一份、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兩份。 (九)參加國際會議帶回的資料,應交一全份給技術歸口單位,并由技術歸口單位將資料清單印發各參加單位。會議情況和收獲要及時進行宣傳和交流。 第九條 參加ISO和IEC工作組,按照下列要求: ?。ㄒ唬┪覈裕谐蓡T身份參加的技術委員會和分技術委員會,當其秘書處提名或工作組成員推薦我國參加工作組時,如我國認為有必要,國內工作又有一定基礎,應積極創造條件選派人員參加。 (二)參加工作組人員應由技術歸口單位提出申請,報主管部門批準,經國家技術監督局審核。非技術歸口單位申請派員參加工作組,須先征得技術歸口單位的同意,報本單位主管部門批準,經國家技術監督局審核。 (三)工作組人選的條件應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第(三)的規定。填寫報名表(格式10)送國家技術監督局,統一對外報名。 (四)參加工作組的人員,可以個人名義直接與工作組及其成員進行技術業務聯系。 ?。ㄎ澹┕ぷ鹘M成員每年1月底前應向主管部門和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書面匯報上一年工作情況,并抄送技術歸口單位。 第十條 申請在我國召開IEC和ISO國際會議,按照下列要求: ?。ㄒ唬┊斢嘘P部門希望IEC或ISO在我國召開國際會議時,必須先與IEC或ISO有關TC/SC秘書處初步商妥,由主管部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聯名報請國家科委審批。 ?。ǘ┰趫笈倪^程中,由IEC/ISO中國秘書處向IEC中央辦公室或ISO中央秘書處正式去函電(抄送有關TC/SC秘書處)邀請在我國召開會議 。 ?。ㄈ└鶕桑牛煤停桑樱系囊幎?,會議的會務工作(日程安排及文件起草除外)及有關經費均由會議的邀請部門和單位負責籌集。 (四)按IEC和ISO規定,會議主辦國不能收會議代表的注冊費等類似性質的款項。如會議期間或會后組織旅游、參觀等活動,必須事先將收費標準通知會議代表,采取自愿報名的方式參加。 ?。ㄎ澹┰谖覈匍_IEC或ISO國際會議,我國代表團名單仍應按規定時間報IEC和ISO有關TC/SC秘書處,報名手續按照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 (六)會議上不得散發我國譯印的IEC/ISO出版物(包括國際標準及標準草案)。如贈送,應作為自用資料,不編統一書號,也不標價。 第十一條 承擔IEC和ISO的TC/SC秘書處,按照下列要求: (一)主管部門應積極創造條件承擔IEC和ISO的TC或SC的秘書處。
?。ǘ┏袚貢幍募夹g歸口單位應設專人擔任秘書工作,保證相應的物質條件,以適應秘書處工作的需要,并按IEC和ISO的規定,履行秘書處的職責。
?。ㄈ┏袚貢ぷ鞯娜藛T,應符合出國條件,從事標準化工作多年,有豐富經驗和組織能力,熟悉本專業技術,熟悉ISO或IEC業務,并有熟練的英語或法語聽、說、寫能力。 ?。ㄋ模┟貢幟磕辏痹碌浊跋蛑鞴懿块T和IEC/ISO中國委員會秘書處報送上一年度工作報告。 第十二條 技術歸口單位的活動經費應列入本單位和主管部門的經費預算。 第十三條 根據參加ISO和IEC技術活動的下列情況,給以獎勵或處理:
(一)對完成技術歸口工作任務好的單位和部門(包括參加單位和部門)應給予表揚。對提出重要提案并為IEC或ISO所采納成為正式國際標準者,可申報科技進步獎。 (二)技術歸口工作(包括參加單位)成績顯著,有重要議案提交國際會議上討論,參加國際會議的外匯額度確有困難者,國家技術監督局優先資助外匯額度。
?。ㄈν瓿杉夹g歸口工作不力者,視情節輕重,責成限期改正或撤銷其技術歸口工作。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國家標準局以國標發〔1986〕087號文頒發的《參加國際標準化組織技術活動的管理辦法》和以國際發〔1987〕141號文頒發的《參加IEC技術活動的管理辦法》即行廢止。 格式1
一九 年參加IEC和ISO活動情況報告表
IEC/TC /SC 主管部門: 歸口單位: ISO/TC /SC 投 票 情 況
票 數 文件種類 全年收到數 當年應投票數 實投票數 占百分比 技術活動新領域的提案 新工作項目提案 委員會草案 國際標準草案 國際標準復審 ISO/DAD ISO/D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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