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出臺全國首個住房租賃團體標準
- 發表時間: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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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房地產業協會(以下簡稱省房協)6月19日發布《住房租賃經營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為租賃式住房(公寓)規劃、設計、建造、改造以及明確經營定位提供指導。作為全國首個住房租賃團體,該《規范》的出臺填補了國內空白。
去年10月14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省要基本形成供應主體多元、經營服務規范、租賃關系穩定的住房租賃市場體系。支持住房租賃行業協會、產業聯盟通過制定團體規范經營服務,就是為了更好地實現這個目標,加快培育全省機構化、規模化、專業化的住房租賃企業。
山東省房地產業協會是國家委公布的全國第二批團體試點單位之一,也是其中唯一一家房地產行業組織。自去年5月起,省房協在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指導下,聯合山東省化研究院、住房租賃骨干企業等單位積極推進的編制工作。經過集中研討、在全省范圍內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專家審核等一系列程序,《規范》團體正式形成。
記者了解到,《規范》包括“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權益保障、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經營管理、服務人員、住房租賃企業團體規范單位制度”等8方面的內容。其中“工程建設”部分明確提出,住房租賃應當以原規劃設計或按現有住宅設計規范改造為居住空間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原始設計為過道、廚房、衛生間、陽臺、儲物間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用的空間,不得出租供承租人居住,也不得在單套住房內改造加建廚房、衛生間。
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于6平方米,單間居住人數不應超過2個成年人,宜高于當地政府規定的單間租住人數和人均租住面積。最低承租人與同住人之間具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關系及醫療護理等特殊情況的除外。
在現實生活中,有出租人將餐廳、客廳改造成房間用于出租,以獲取更多租金收益。對此,《規范》明確提出,在原房屋戶型基礎上對起居室進行裝修改造并加隔斷的,改造后的起居室公共走廊最窄處不應少于1米,房間應符合有關國家要求和消防要求。
山東省房協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規范》已發布實施,下一步省房協將在第一批8家住房租賃骨干會員企業中先行應用試點。